3月3日,新京報記者獲知,全國政協委員、華工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沙振權建議上調個稅起征點。據悉,沙振權建議將個稅起征點上調至5000元。此提案引發眾多議論。一如往年,個稅起征點再次成為2016年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門話題”。
“現有個稅起征點已不適應當前的狀況”
沙振權在提案中明確表示,應當減輕個人稅費負擔,首先就要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即大眾常說的“個稅起征點”)。現行每月3500元人民幣的免征額為2011年修訂,距今已經接近五年的時間。
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公報顯示,這五年間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漲幅度都在10%以上。但同時,居民消費價格也在連年上漲,其中2011年上漲5.4%,2012年-2014年每年的漲幅也都超過2%。
“在這種情況下,現有的個稅起征點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狀況,需要做進一步的上調,以減少低收入者的稅收壓力。”沙振權在提案中建議,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額也應當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家庭情況。2011年之后,我國個稅起征點為3500元。
“例如,香港在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對已婚人士,需要供養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的人士都有相對應的稅收優惠。”沙振權說。
專家稱個稅已淪為“工薪所得稅”
資料顯示,我國個稅起征點自1980年確定為800元后歷經了三次調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也就是說,個稅起征點至今已經有近五年的時間未做調整。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若提高個稅起征點到5000元,那受益人群就是工資水平在3500-5000元的工薪階層。
2015年,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也曾是兩會的熱點。彼時,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態,簡單地提高起征點并不公平;從最根本上來說,應該是改稅制。
此前,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表示,現在個人所得稅已淪為“工薪所得稅”;在二十年前,“工薪所得稅”可以有效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因為二十年前人們的收入來源比較單一,基本靠工資收入。
高培勇認為,現在的情況完全不同,人與人之間的主要收入差距已不是工薪收入差距了,而是其他來源的收入差距。實際上,按照我國稅法,個人所得稅包括股息、紅利、財產租賃、個體經營所得等11個大項。
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已連續多年同比增長。財政部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為8618億元,同比增長16.8%;2014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為7377億元,同比增長12.9%;2013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為6531億元,同比增長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