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國內很多大城市接連出臺對租房有利的政策,已經表明了樓市調控的一個大方向:政府希望引導潛在購房者長期租房。但是,租房的痛點,或多或少都長期困擾租房者。對“新市民”而言,完全放棄購房念想,徹底考慮長期租房,會成為首選方案嗎?
政府企圖強力扭轉“必須買房”的心態
多年不推宅地的張江,突然規劃920萬平方米住宅,其中890萬平方米將采用租賃模式。而在公布不久的《上海市住房發展“十三五”規劃》中,上海預計新增各類住房約170萬套,而其中商品房僅有45萬套,租賃住房70萬套,保障性住房55萬套。未來的上海,新增住房將以租賃住房為主。
不管是上海力推租房,或是雄安新區不新建一套商品房,還是廣州前段時間的“租購同權”,都是在堅決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之思想。
長期以來,“居者有其屋”在中國特指“居者有產權”,而不僅僅是有個住的地方。從2013年開始,社科院每年發布的報告都顯示,中國家庭住房自有率都超過90%。雖然在統計方法上存在一些問題,但還是遠遠超過了一些發達國家。
社科院博士后李宏瑾曾對歐美各國歷年住房自有率進行過對比,發現住房自有率高的國家,都是經濟發展比較落后的國家,而住房自有率低的國家則大多為經濟發達的國家。比如美國家庭的住房自有率就長期低于65%。
不斷強化“房子是用來住”之概念,最核心的意圖應該是,希望利用行政手段,降低“必須買房”的觀念,讓租房住成為市民尤其是新市民的首選,從而達到控制房價的作用。
所以,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這12個城市,成為了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城市。可以判斷,中國全面開啟了發展住房租賃產業的大門。
開發商搖身一變成了“包租婆”
在新的土拍模式,要求“開發商自持+保障房+公租房”,其中“開發商自持”是個新邏輯。2016年12月,萬科豪擲109億在北京拿下2宗全自持地塊,正式拉開了房企自持帷幕。
從字面釋義,自持即房企自己持有地塊。舉例來說,某宗地塊房企自持比例為100%,就意味著該地塊上所有的建筑體量需房企自己持有且不得轉讓、出售。
更夸張的是,在某些地方,地價達到了政府限價后,開發商開始比拼自持比例,你自持40%,我自持50%,那么這塊地就是我的。還有更恐怖的,當競買人報出自持住宅面積比例同為100%時,競買方式轉為競住宅自持年限,當自持年限為70年時,最先報出自持時間達到70年者確定為競得人。
如果站在租房者的角度,必須要說明,機構化供房一般都能提供穩定的品質預期,但土地成本高,租金回報率低,開發商不是傻子。
萬科高級副總裁譚華杰曾表示,如果萬科在住宅用地蓋房子出租,租金回報率大約為3%,扣除20%稅收,最終租金收益率只有2.4%。當前房企融資收緊、成本上升,2.4%的租金收益率是無法支撐企業的。
所以,房地產過去高速發展的十幾年里,開發商很少會整體持有房屋,只租不賣的。原因很簡單,賣的利潤高,回收成本時間短啊。所以,如果“開發商自持”真的成為了大趨勢,那么小的房企,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被迫離開或轉型,剩下的只有大型房企,且帶國字頭的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