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以上風險,建議:
(1) 簽訂聯合體合同時,明晰聯合體各方的工程界面和各自金額。施工過程中實際聯合體各方之間工程界面和金額的變動時,建議補簽聯合體協議,以保證各自開具發票的金額、收到的款項和合同內容一致,進而符合增值稅征管要求。
(2) 為保證聯合體項目符合增值稅的征管要求,建議:
1) 資金流向方面:聯合體甲方分別付款至聯合體各方;
2)發票流向方面:有聯合體各方分別開具發票給聯合體甲方;
3)計價方面:聯合體甲方分別對聯合體各方計價。
6.如何應對驗工計價時點滯后帶來的風險?
驗工計價滯后,會導致業主計價款支付滯后,一方面銷項稅額確認時間隨之滯后,存在涉稅風險;驗工計價不規律或不驗工計價,會造成工程結算與工程進度不匹配情況,因此,“營改增”后,應與業主協商,按照工程進度按月或按季進行驗工計價,并對驗工計價批復盡量不跨月或跨季,縮短時間差,避免施工單位某些月份稅負很高、資金壓力太大的情況發生。
“營改增”后,除了招投標,算量計價規則不同于以往外,對工程承包模式也是一種考驗,特別是分包,工程分包模式包括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兩種形式,營改增”后,分包模式應進行嚴格規范。
規范工程專業分包
(1) 工程總承包合同需明確工程專業分包事項或取得發包方書面認可; (2) 對分包商的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與分包工程匹配)進行備案;(3)專業分包合同采取材料采購和建筑業務勞務分別簽訂的方式(主材、機械等甲方提供);(4)明確約定發票條款(稅率、發票類型、提供發票時間)。
規范勞務分包模式
(1)對分包商的勞務作業資質(與工程匹配)進行備案;(2) 勞務分包應采取材料采購和勞務分別簽訂的方式(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難以取得進項抵扣的二、三類材料等);(3) 明確約定發票條款(稅率、發票類型、提供發票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