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以下簡稱“水十條”),全面推進城鎮節水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城鎮節水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各地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對照“水十條”確定的目標要求,參照《指南》,制定節水工作計劃,明確尚未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城市的完成期限和責任人,加快推進。同時,加快城鎮節水改造,制定城鎮節水改造實施方案,盡快梳理節流工程、開源工程、循環循序利用工程等建設任務,建立項目儲備庫。
為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指南》精神,記者采訪了住建部、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及住建部城鄉規劃管理中心主任劉佳福、中國城鎮供排水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劉志琪、江蘇省供排水協會副秘書長林國峰、紹興水務集團總經理沈建新、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韓偉、北京建筑大學教授張雅君、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胡洪營等業內專家。
一、《指南》關于“十三五”期間城鎮節水工作的總體思路和措施是什么?
住建部城建司有關負責人:近年來,通過大力開展城鎮節水活動,我國城鎮節約用水工作取得顯著效益。近十年來,全國城鎮化率提高了15個百分點,城市用水人口增長了75%,但城市居民人均日生活用水量降低了24%,城市年用水總量僅增長12%,基本穩定在500億立方米,約占全國總用水量的十分之一。
2016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之后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宏觀層面明確了城鎮節水工作的總體目標要求,推進城鎮節水改造,《指南》明確了“十三五”期間城鎮節水工作的總體思路,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明確了措施。
具體來講,十三五城鎮節水工作主要包括“硬件”和“軟件”建設工作,以及相關保障措施。
(一)“硬件”建設。“硬件”主要是指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改造和建設,這需要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鎮節水等專項規劃的統籌引領。經過多年的持續推進和不斷積累,我國城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絕大多數城鎮都有了相對完善的供水管網、公共供水廠、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等基礎設施,較好地滿足了城鎮供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的基本需求。但是也應該看到,在節水的要求下,現有市政公用設施和他們的功能也面臨著提質升級和轉型的需求,特別是應加強以下三方面的建設:一是節流工程,針對供水管網和末端設施,開展節流工程建設,重點是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和節水器具的普及推廣;二是開源工程,加強開源工程建設,重點是污水、雨水、海水、礦井水等非常規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三是循環與循序利用工程,一方面是宏觀的城市健康水循環構建,另一方面是中觀和微觀尺度的內部循環循序系統構建,針對公共機構、居民小區、工業企業等不同對象,開展不同層次的循環與循序利用工程建設,提高水的重復利用效率。
(二)“軟件”建設。“軟件”是指節水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建設。多年來,各級城鎮節水部門摸索出了一整套城鎮節水管理方法。新形式下,一是要繼續大力推進節水型城市、企業、單位和居民小區等節水載體的建設,調動全社會參與積極性;二是做好新改擴建項目的節水措施“三同時”管理、階梯水價制度(包括居民計劃用水與定額管理、居民階梯水價)、節水統計等基礎管理工作,同時指導大型用水戶積極開展水平衡測試;三是推進水效領跑者、節水產品認證、合同節水管理、水效標識等制度建設和深化,這是城鎮節水工作多年的制度經驗的凝練提升。
(三)保障措施方面,是指確保“軟硬件”建設的基礎保障措施要到位。組織保障是基礎,資金保障是關鍵,公眾參與是根本。要充分認識水的內涵和價值,革新投融資理念,改變以往城鎮節水工作單純依靠政府投資的模式,引入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創業與私募股權基金等社會資本,拓寬投融資渠道,探索建立等政府與社會資本有機融合的合作機制。
二、《指南》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發改委環資司有關負責人:水資源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國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資源量較低,供需矛盾突出,加之受經濟結構、發展階段和全球氣候變化影響,嚴重制約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城鎮節水是解決水資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環境承載能力、應對城市水安全問題的重要舉措。深入推進城鎮節水工作,有利于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優化發展環境,以高效的水資源利用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深入開展節水型城市建設,使節約用水成為每個單位、每個家庭、每個人的自覺行動”。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明確要加快推進城市節水綜合改造試點示范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要加快城鎮節水改造,《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8號)以及《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簡稱“水十條”)均明確了加強城鎮節水的工作任務,全面建設節水型城市。2016年來,發改委會同各部委聯合印發了《全名節水計劃》(發改環資〔2016〕2259號)《關于推行合同節水管理 促進節水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均強調了城鎮節水工作的重要性,必須盡快開展相應節水工作。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住房城鄉建設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指南》,用于指導各地深入開展城鎮節水工作,迅速提高城市節約用水的總體水平,大力推進循環經濟,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城鎮節水改造實施、節水制度建設與落實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