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建筑質量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貫徹落實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具體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江蘇日前出臺了《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實施方案》,明確要在全省推行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和竣工后永久性標牌制度,建筑質量可終身追溯。此外,江蘇將在全省范圍內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落實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
近年來,全國各地建筑質量問題相對突出,建筑物垮塌現象時有發生,住宅質量問題頻發。2014年9月4日,國家住建部組織召開“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此次會議精神,江蘇省住建廳出臺了《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的質量終身責任。
《方案》中明確,治理范圍包括全省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是保障性住房、商品房、軌道交通、市政道路等。明確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質量終身責任;切實推行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和竣工后永久性標牌制度,載明參建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姓名,增強相關人員的質量終身責任意識。
江蘇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建設部要求,對于已經開工的項目,10月底前必須補簽各類承諾書;10月1日新開工的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部規定執行,簽署承諾書。沒有承諾書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重拳治理違法分包行為
從江蘇歷年的質量安全事故來看,相當一部分是因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造成的。對此,江蘇省住建廳成立了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專項行動工作組,并專門出臺了《關于集中開展打擊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及“六打六治”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采取自查與抽查、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省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保障房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以及城市軌道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
對認定有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除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外,還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采取限期不準參加招標投標、重新核定企業資質、不得擔任企業項目負責人等相應的行政管理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及時錄入 “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平臺”。
據悉,在今后兩年的工程質量專項治理行動中,江蘇省各市、縣(市)建設主管部門將每4個月對本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2個月組織一次對治理重點內容為主的抽查和專項行動督導檢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強化專項治理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