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珠海市出臺了《珠海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實施細則》。今后,在珠海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企業,均應參加信用評價管理工作。
對施工企業實施信用評價,顯然是一項值得肯定的監管和激勵機制。通過獎勵“最優”,激發信用好的企業“更上層樓”;通過監督“中等”,促使其進一步提升;通過懲戒“落后”,達到“斷后”目的。只是,在操作過程中難免存在漏洞和隱患。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對施工企業信用進行評價的是規劃局,說到底是內部少數人在“做主”,無疑給“近親繁殖”和拉關系、腐敗評價提供了機會,也容易使信用評價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不妨將公眾意見作為信用評價的一個參考,促使建筑施工企業堅守信用,保證施工質量。
其實,讓公眾參與信用評價并不難,既可以通過網絡實現,也可以向社會發放答卷征集公眾意見和建議,更可以利用報紙、微博、微信等平臺。然后,相關部門還需適時公開評價結果,防止暗箱操作,實現真實評價,才能讓信用評價在公眾心目中更加有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