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利潤!”“全市最低價!”,某大型家居建材賣場的這些優惠促銷廣告吸引了正給兒子裝修婚房的武漢Z女士。她前往該賣場以每平方米460元的價格購買了共2.4萬多元的實木地板。
買回地板裝修時,施工師傅卻說這些地板在其他建材市場每平方米380元就能買到。Z女士起初不信,連跑了幾個建材市場,發現相同品牌、質量、規格的地板價格確實沒這么貴。本以為買到“全市最低價”的地板,最后發現幾乎是用全市最高價買來,深感受騙的Z女士遂向物價部門進行投訴。
經物價部門調查,該家居建材賣場所宣稱的“零利潤”、“全市最低價”只是吸引消費者眼球的噱頭,賣場內很多商品價格實際遠高于本市其他店同品種商品的售價。該賣場使用欺騙性和誤導性語言,誘導消費者與其交易,違反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屬于價格欺詐行為。價格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責令該家居建材賣場立即整改,當面退還多收Z女士的購貨款,并處以相應罰款。
“全市最低價”、“內部職工價”等充滿誘惑的價格宣傳標示,很容易讓消費者受騙。物價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商品,尤其是購買大件商品時,不要輕信部分商家宣傳,最好“貨比三家”,選購價廉物美的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應當明碼標價,并應做到標價真實明確。如果標示“市場最低價”之類內容,必須要有所依據,并在價格主管部門檢查時主動提供相關依據;如果標示的“市場最低價”等內容沒有依據,或無從比較,則構成價格欺詐行為,要受到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