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證監會6月17日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完善了事前準入條件,規范了重組上市,頒布該辦法的同時,證監會要做好配套保障措施,研究形成了重組上市的全主體、全鏈條的監管安排。
主要安排有:
第一,交易所強化一線監管,明確重組上市復牌前要召開媒體說明會,相關各方均應參會,交易所要發布相關業務指引,嚴格對重組上市的問詢,提高信披質量;
第二,證監局要加強現場檢查,重組草案披露后一律安排現場檢查,對已經實施完畢的重組上市分批開展現場檢查,進行重組上市項目的回頭看,發現違法違規嚴肅查處;
第三,嚴格執法,對于中止審查的不得豁免其信披責任,中介機構同步問責,加強業績承諾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