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一、持續推進工程建設標準體制改革,建設國際化的中國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體系
(一)建立“結果控制”的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體系,明確工程建設技術底線。
一是提高工程建設規范系統性。以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取代現行分散的強制性條文。
二是適應事中事后監管需求。
三是提升工程建設規范剛性約束。
(二)改革“方法支撐”的推薦性工程建設標準體系,調整工程標準供給結構。
一是逐步精簡整合政府標準,并鼓勵社會團體積極將政府現行推薦性標準經完善提高后制定為團體標準。
二是放開社會團體和企業制定標準的資格,推動社會團體和企業成為工程建設標準的有效供給主體。
三是對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不設行政許可,不需行政備案。
(三)建立合規性判定制度,適應創新技術實現工程應用。
一是明確適用范圍。
二是明確責任主體。由建設單位承擔工程項目采用合規性判定的主體責任,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創新。
三是明確監管模式。
二、完善適應新時代要求的工程建設標準
(一)持續加強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工作。
(二)結合綠色發展、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等重點工作,抓重點實現領先者標準,盡快復制。
一是提高對重大公共事件的響應能力,結合重大自然災害和質量安全事故結論中涉及工程建設標準的要求,及時修訂相應工程建設標準。
二是創建一批推薦性“領先者”標準,實現快速復制推廣。
三是開展住房城鄉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研究。
(三)提高建筑標準,推進綠色發展。
三、加強和完善工程造價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秩序
(一)建立全國統一的工程計價規則。
一是完善建設工程造價費用項目構成,適應建設項目造價控制和工程總承包需要。
二是完善工程量清單格式、項目組成、費用構成、編制方法,統一全國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和計價規則。
三是統一消耗量定額編制規則,工程造價綜合指標指數和人工、材料價格信息發布標準,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的建設市場。
(二)完善工程建設全過程計價依據體系。
(三)落實“放管服”要求完善規章制度。
(四)推進工程造價咨詢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息公示制度,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協同機制。
(五)推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走出去。
四、大力推進中國工程標準國際化
(一)組織開展中國工程標準國際化調研工作。
(二)加快中外工程標準比對研究。
(三)推動我國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四)加強與“一帶一路”倡議參與國家的雙邊或多邊工程標準交流合作。
五、強化工程建設標準實施監督,提升標準權威
(一)改革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實施監督機制。
(二)推進養老服務和無障礙設施建設。
(三)推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
一是不斷完善認證手段,開展房屋建筑認證信息追溯機制初步研究,指導建立房屋建筑認證信息追溯平臺。
二是推進裝配式建筑認證認可試點。
六、加強人員隊伍和作風建設
(一)從嚴治黨。
(二)加強學習。
(三)轉變作風。
(四)開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