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發展。科學發展是建筑業發展的核心。必須大力推行建筑業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業態創新,加快傳統建筑業與先進制造技術、信息技術、節能技術等融合,以創新帶動產業組織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必須把握發展新特征,加快轉變建筑業生產方式,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全面提升建筑節能減排水平,實現建筑業可持續發展。
——堅持深化改革。改革是建筑業發展的動力。必須圍繞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圍繞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健全制度體系,破除制約科學發展的壁壘和障礙,全面推動建筑業改革取得新突破,為建筑業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堅持質量安全為本。質量安全是建筑業發展的根本要求。必須牢固樹立底線思維,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必須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責任,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及制度體系,為建筑業發展夯實基礎。
——堅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統一開放是建筑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堅持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消除市場壁壘,營造權力公開、機會均等、規則透明的建筑市場環境。以“一帶一路”戰略為引領,引導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建筑企業的對外工程承包能力,推進有條件的企業實現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共同發展。
(三)發展目標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十三五”規劃綱要的目標要求,今后五年建筑業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市場規模目標。以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建設任務為基礎,全國建筑業總產值年均增長7%,建筑業增加值年均增長 5.5%;全國工程勘察設計企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7%;全國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工程咨詢服務企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 8%;全國建筑企業對外工程承包營業額年均增長 6%,進一步鞏固建筑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支柱地位。
——產業結構調整目標。促進大型企業做優做強,形成一批以開發建設一體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程總承包為業務主體、技術管理領先的龍頭企業。大力發展專業化施工,推進以特定產品、技術、工藝、工種、設備為基礎的專業承包企業快速發展。弘揚工匠精神,培育高素質建筑工人,到 2020 年建筑業中級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數量達到300萬。加強業態創新,推動以“互聯網+”為特征的新型建筑承包服務方式和企業不斷產生。
——技術進步目標。鞏固保持超高層房屋建筑、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大體量壩體、超長距離海上大橋、核電站等領域的國際技術領先地位。加大信息化推廣力度,應用BIM技術的新開工項目數量增加。甲級工程勘察設計企業,一級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技術研發投入占企業營業收入比重在“十二五”期末基礎上提高 1 個百分點。
——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達到節能標準要求,能效水平比2015 年提升 20%。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 50%,新開工全裝修成品住宅面積達到 30%,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 40%。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5%。
——建筑市場監管目標。加快修訂建筑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建筑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工程擔保、保險制度以及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程造價管理體系基本建立,建筑市場準入制度更加科學完善,統一開放、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場規則和格局基本形成。全國建筑工人培訓、技能鑒定、職業身份識別、信息管理系統基本完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基本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質量安全監管目標。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法規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工程質量水平全面提升,國家重點工程質量保持國際先進水平。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建筑抗災能力穩步提高。工程建設標準化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十三五”時期主要任務
(一)深化建筑業體制機制改革。
改革承(發)包監管方式。縮小并嚴格界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放寬有關規模標準。在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試行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完善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制度,落實招標人負責制,簡化招標投標程序,推進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促進招標投標過程公開透明。對采用常規通用技術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在原則上實行最低價中標的同時,推行提供履約擔保基礎上的最低價中標,制約惡意低價中標行為。
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以工程項目為核心,以先進技術應用為手段,以專業分工為紐帶,構建合理工程總分包關系,建立總包管理有力,專業分包發達,組織形式扁平的項目組織實施方式,形成專業齊全、分工合理、成龍配套的新型建筑行業組織結構。發展行業的融資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進管理技術和國際競爭力的總承包企業。鼓勵以技術專長、制造裝配一體化、工序工種為基礎的專業分包,促進基于專業能力的小微企業發展。支持“互聯網+”模式整合資源,聯通供需,降低成本。
提升工程咨詢服務業發展質量。改革工程咨詢服務委托方式,研究制定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和合同范本,引導有能力的企業開展項目投資咨詢、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招標咨詢、施工指導監督、工程竣工驗收、項目運營管理等覆蓋工程全生命周期的一體化項目管理咨詢服務,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提升建筑設計水平,健全適應建筑設計特點的招標投標制度。完善注冊建筑師制度,探索在民用建筑項目中推行建筑師負責制。完善工程監理制度,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
(二)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
推廣智能和裝配式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確重點應用領域,建立與裝配式建筑相適應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鼓勵企業進行工廠化制造、裝配化施工、減少建筑垃圾,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建設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推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和現代木結構發展。大力發展鋼結構建筑,引導新建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積極穩妥推廣鋼結構住宅。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鼓勵景區、農村建筑推廣采用現代木結構。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廣普及智能化應用,完善智能化系統運行維護機制,逐步推廣智能建筑。
強化技術標準引領保障作用。加強建筑產業現代化標準建設,構建技術創新與技術標準制定快速轉化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企業編制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建立裝配式建筑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質量檢驗檢測、驗收、評價等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完善模數協調、建筑部品協調等技術標準,強化標準的權威性、公正性、科學性。建立以標準為依據的認證機制,約束工程和產品嚴格執行相關標準。
加強關鍵技術研發支撐。完善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制,著力優化新技術研發和應用環境,針對不同種類建筑產品,總結推廣先進建筑技術體系。組織資源投入,并支持產業現代化基礎研究,開展適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培育國家和區域性研發中心、技術人員培訓中心,鼓勵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構件生產和科研等單位建立產業聯盟。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支持基于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三維圖形平臺的國產BIM 軟件的研發和推廣使用。
(三)推進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
提高建筑節能水平。推動北方采暖地區城鎮新建居住建筑普遍執行節能75%的強制性標準。政府投資辦公建筑、學校、醫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有條件地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強建筑設計方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確保新建建筑達到建筑節能要求。夏熱冬冷、夏熱冬暖地區探索實行比現行標準更高節能水平的標準。積極開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從使用材料、工藝等方面促進建筑的綠色建造、品質升級。制定新建建筑全裝修交付的鼓勵政策,提高新建住宅全裝修成品交付比例,為用戶提供標準化、高品質服務。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不斷強化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深入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推廣建筑節能技術。組織可再生能源、新型墻材和外墻保溫、高效節能門窗的研發。加快成熟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技術向標準的轉化。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制度。建立全國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信息平臺。開展綠色建造材料、工藝、技術、產品的獨立和整合評價,加強綠色建造技術、材料等的技術整合,推薦整體評價的綠色建筑產品體系。選取典型地區和工程項目,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基地和工程應用試點示范。
推進綠色建筑規?;l展。制定完善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運營等有關標準規范和評價體系。出臺綠色生態城區評價標準、生態城市規劃技術準則,引導城市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大力發展和使用綠色建材,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綠色建筑品質。加快建造工藝綠色化革新,提升建造過程管理水平,控制施工過程水、土、聲、光、氣污染。推動建筑廢棄物的高效處理與再利用,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低碳環保、節能減排。
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切實履行建筑節能減排監管責任,構建建筑全生命期節能監管體系,加強對工程建設全過程執行節能標準的監管和稽查。建立規范的能效數據統計報告制度。嚴格明令淘汰建筑材料、工藝、部品部件的使用執法,保證節能減排標準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