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日前下發通知,按照國務院相關文件“申請人按照繼續教育的標準和要求可參加用人企業組織的培訓,也可參加有關機構組織的培訓,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參加特定中介機構組織的培訓”的要求,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開展繼續教育工作過程中,不得指定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
同時,《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暫行辦法》(建市監函[2006]62號)中第四條、第五條失效。住建部將對《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暫行辦法》進一步修訂,另行頒布施行。
關于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
附失效內容如下:
第四條 繼續教育方式
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采取集中面授和網絡教學的方式進行。集中面授由經過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公布的培訓單位實施。注冊監理工程師可根據注冊專業就近選擇培訓單位接受繼續教育。各培訓單位負責將注冊監理工程師參加集中面授學習情況記錄在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統一印制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手冊》上,加蓋培訓單位印章,并及時將繼續教育培訓班學員名單、培訓內容、學時、考試成績及師資情況等資料(同時報送電子文檔)報送相應的專業監理協會或地方監理協會認可。認可后,專業監理協會和地方監理協會應在《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手冊》上加蓋印章,并及時將培訓班學員名單等資料的電子文檔通過中國工程監理與咨詢服務網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備案。
網絡教學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會同專業監理協會和地方監理協會共同組織實施。參加網絡學習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應當登陸中國工程監理與咨詢服務網,提出學習申請,在網上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必修課和相應注冊專業選修課的學時(接受變更注冊繼續教育的要完成規定的選修課學時)后,打印網絡學習證明,憑該證明參加由專業監理協會或地方監理協會組織的測試。測試成績合格的,由專業監理協會或地方監理協會將網絡學習情況和測試成績記錄在《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手冊》上并加蓋印章。專業監理協會和地方監理協會應及時將參加網絡學習的學員名單等資料的電子文檔通過中國工程監理與咨詢服務網報送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備案。
注冊監理工程師選擇上述任何方式接受繼續教育達到96學時或完成申請變更規定的學時后,其《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手冊》可作為申請逾期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和重新注冊時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第五條 繼續教育培訓單位
凡具有辦學許可證的建設行業培訓機構和有工程管理專業或相關工程專業的高等院校,有固定的教學場所、專職管理人員且有實踐經驗的專家(甲級監理公司的總監等)占師資隊伍三分之一以上的,均可申請作為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由專業監理協會、地方監理協會或省級注冊管理機構分別向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推薦。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根據繼續教育需求和培訓單位的情況,確定并公布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推薦單位應加強對培訓單位的管理和監督。
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由培訓單位按工程專業舉辦,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必須保證培訓質量,每期培訓班均要有滿足教學要求的師資隊伍,并配備專職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