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修訂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啟用。最新修訂的示范文本于2013年12月11日由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工商分局、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發布,重點關注了5項內容。
5項內容成為重點
與原有文本相比,本次修訂重點突出了5點內容。在工程驗收方面,增加了中期工程驗收;在工程變更方面,新版合同增加了工程變更導致損失的承擔方式、工期變化的處理方法等內容,明確了工程變更時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施工質量標準方面,采用了最新出臺的北京市地方標準《居住建筑裝修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上,改變了原有分三次預訂比例支付的方式,交由雙方當事人分四次自行協商支付比例,賦予了消費者更大的自主權;合同附件增加了《工程決算單》,并針對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結算方面等個別的非重大問題,設計了《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以使業主能夠早日入住。
新合同更看重消費者權益
居然之家樂屋家裝總經理錢明發表示,“從新修訂的《合同》示范文本來看,此次修改更看重消費者的權益,這促使正規的家裝公司合同文本升級。當消費者與一些施工隊簽訂裝修合同時,根據此示范文本,消費權益更能得到保障。”據他介紹,目前北京市場上的家裝公司使用的是2003版合同。樂屋將根據修改的示范文本重新擬定家裝合同,預計在春節后使用。
元洲裝飾北京分公司總經理張廷利表示:“從修改的條款來看,大品牌的家裝公司都能完成,問題不大。”他表示,當消費者與家裝公司之間出現消費糾紛,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時,消費合同是重要依據。這就要求家裝公司提升工程質量和服務水平,相關服務標準也要根據合同升級而升級。
根據北京工商局公布的信息,工商部門要求全市家裝企業根據這次發布的格式條款違法表述開展自查自糾,對拒不改正的,將依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