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下午2點,本該是中國最大的照明企業雷士照明召開股東周年大會的時間,會議內容包含“重選吳長江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和“重選閻焱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但在離這一天僅差25天的5月25日,吳長江意外辭去了董事長、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董事會所有委員會職務,并辭任在全部附屬公司所任的一切職務。
盡管辭職當天,吳長江在4個月未更新的微博上告白稱:“由于我近期身心疲憊,想休整一段時間,所以辭職,并不是外界猜疑的什么對賭輸了出局,也與董事間股東間沒有任何分歧矛盾。”
但據《投資者報》記者了解,吳長江的離開很有可能與投資人認為董事長與首席執行官的角色不應由一人擔任有關,此外,作為PE的財務投資者角色的“不單純”也是導致雙方矛盾激化的誘因。
記者試圖采訪閻焱和吳長江本人,前者以開會為由婉拒,后者請記者去采訪雷士照明新聞發言人石勇軍。
一人身兼二職引來不滿
“吳總是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石勇軍這樣對記者強調,至于吳長江是否還會回到公司,他同時坦承,他也不知道更多東西,擔任新聞發言人是被臨時認命的。
那么真實情況是否如吳長江本人和公司強調的,是個人原因辭職呢?
吳長江辭職當晚在微博上稱:“等我調整一段時間,我依然會回來的,我為雷士傾注了畢生的心血,我不會也永遠不會放棄。”但隨后,這句話又被刪除。不論如何,作為公司創始人的吳長江,是舍不得輕易丟棄這個辛苦養大的“孩子”的。
吳長江辭職后,他的職務分別由公司的非執行董事、賽富亞洲基金創始合伙人閻焱接任董事長,來自戰略投資者施耐德電氣的張開鵬被委任為公司首席執行官。
對此種變動,雷士照明在吳長江辭職的新聞稿中這樣說:“今次的管理架構重組,乃根據雷士照明董事會通過按照企業管治最佳做法,把首席執行官和董事長角色分開的策略指引而作出。閻先生表示:‘董事會已就分拆這兩個角色的藍圖進行了一段時間的研究,隨著吳先生因為個人原因辭職,決定即日起執行有關計劃。’”
記者隨后查閱了公司4月25日公布的年報,年報中對管理架構的表述是:“企業管治守則條文A.2.1訂明董事長及首席執行官之職應獨立且不應由同一人擔任。由于吳長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兩個職務,故本公司偏離此條文。吳長江先生是本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亦是本集團的創辦人。董事會相信,由于角色特色,吳長江先生的經驗及其于中國照明行業所建立的聲譽,以及吳長江先生對于本公司策略發展的重要性,故須由同一人擔任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