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臨時用電管控:
1)根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施工現場必須按照“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等規范配置用電,即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總配電箱以下可設置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可設置若干開關箱,開關箱下設用電設備,形成“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主要是指采用漏電保護措施,除在末級開關箱內加裝漏電保護器外,還要在上一級分配電箱或總配電箱加裝一級漏電保護器,總體上形成兩級保護。從而,達到一機一閘一保護的目的。
2)電箱必須根據生產需求,指定生產單位或技術專家定點生產制作,不準擅自制作、擅自改裝臨時電箱,未經檢測合格的電箱不得進入工地使用。
3)嚴禁使用已經被淘汰的電纜電線及破損電纜電線、嚴禁用裸線頭直接接插電源,違者必須從重處罰。
4)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禁止無證者上崗。
3、高處作業管控:
據統計,目前發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高處作業,工人從操作平臺上摔下或從人字梯上摔下受傷的案例要占安全事故總數的50%以上。為此,防高處作業安全風險十分重要。
1)凡超過離地2米施工的,必須搭建操作平臺,同時該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有不低于1米高的安全防護欄;大面積超過離地2米以上施工的,必須搭建滿堂紅腳手架,同時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搭建,以確保操作安全。
2)凡超過離地2米以上腳手架或人字梯上施工的,腰間必須佩戴安全帶并懸掛于固定物。從客觀情況來看,工人佩戴安全帶容易,而要把安全帶懸掛于固定物比較困難,主要原因是給工作帶來不方便。
在實際工作中,要把說服教育、以身示范、違規處罰等多種措施相結合,以確保高處作業操作安全。
3)高樓層作業時,所有懸空缺口及玻璃隔斷、玻璃門窗及玻璃出口處必須張貼防撞條等明顯標志,以防出現意外碰撞與墜落事故。
4)嚴格禁止高空拋物,不準高樓層窗臺擺放物件,以防滑落傷人。高樓層窗臺上隨意擺放物品是比較容易犯的常見錯誤,比如,用工工具、材料物品等,一旦滑落很容易傷及樓下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