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聚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聚焦,向構建發展新體制聚焦,突出問題導向,突出精準發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查落實,從十個方面著力深化行業改革工作。
一、開展城市(鎮)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 〔2015〕37號)的基礎上,研究確定我省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主要任務、時間步驟和保障措施等,為深入推進 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總體目標奠定基礎。同時,根據中央改革總體部署要求,建立我省省級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確定試點城市,并 指導試點城市率先開展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試點城市試點經驗;督導各市州制定出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的具體工作方案;督促指導各地城市(鎮)管 理部門基本完成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制定和公布工作。
二、開展城市設計工作,提高城市空間環境品質。針對我省城鎮發展中城鎮風貌特色不明顯、城鎮建設品味不高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充分認識城市設計工 作的重要性,著力做好城市設計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通過城市設計工作統籌好城市空間形態、綜合交通和環境景觀等城市環境方面工作,促進規劃由注重平面 功能向“以人為本”轉變,進而提高城鎮文化品質,優化城鎮空間形態,提升城鎮管理水平,打造具有“民族特色、時代特征、地域特點”的城鎮。
三、促進農牧民進城購房居住擴大住房消費。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 施意見》(青政〔2015〕5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關于促進農牧民進城購房居住擴大住房消費的意見》,從實行購房財政補貼、加大信貸支持力 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維護農牧民既有權益等方面促進農牧民進城購房,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農牧民的濃情關懷。同時,按照“營改增”改 革工作要求,做好我省房地產業“營改增”相關配套改革工作。
四、促進農牧民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緊緊圍繞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堅持以人為本,促進農民工市民化,把進城農民工住房問題納入城鎮住 房保障體系統籌安排解決,為農民工提供均等住房保障服務,讓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牧業人口在城鎮安家落戶、就業發展,增強其進城歸屬感、獲得感 和尊嚴感,共享發展成果。依托居住證制度,建立與穩定居住就業年限掛鉤的住房保障提供機制,推動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權利,按城 鎮戶籍居民同等準入條件、同等審核流程、同等保障標準申請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實物保障或貨幣化補貼,逐步實現農民工住房保障常態化。同時,把城中村、城郊村 和重點鎮的危舊房改造全部納入棚戶區改造覆蓋范圍,同等享受棚戶區改造財政補助、信貸支持、稅費減免和土地供應等優惠政策。
五、用“互聯網+”助推房地產業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建設青海房地產信息政務及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房屋租賃信息的查詢業務,公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項目相關信息。推出APP平臺,打造物業服務、鄰里生活圈、服務到家三大服務項目,實現從傳統物業 服務向智能化物業管理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