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繼偉:
將義無反顧推進
中國房地產稅和所得稅改革
今年已召開的兩次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都將國際稅收合作作為重要議題。本次會議期間,也舉辦了G20稅收高級別研討會,各國財長將討論創新驅動和包容性增長的稅收政策在促進投資和貿易、實現經濟增長中可發揮的作用。那么中國將如何實現兼顧創新和包容的稅收政策?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也在會上給出了答案。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解決包容性問題,更為有效的還是應該改革所得稅制,改革房地產稅制,這才能更好地解決包容性,解決收入分配問題。
樓繼偉表示,現階段所得稅制和房地產稅制的改革還沒有推出,主要原因是信息收集和征管能力是弱項。此外,這會涉及很多利益調整,因而是最難達成共識的稅制改革項目。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只要是真正的收入再分配,就會受到真正的阻礙。這是一個難題,下一步也是我們的任務,我們要義無反顧地去做。
稅率多高?按什么房價征收?
免征額是多少?
以北京為例,如果一家3口在北京二環購買一套100平米房子需要800萬元,按照1.5%(1.5%的稅率被認為是世界通行做法)的稅率計算,每年需要繳納的房地產稅是12萬(每月納稅1萬元);如果在四環購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需要500萬元,每年需要繳納的房地產稅為7.5萬元(每月納稅6250元)。
現實或許不會這么悲催!據記者了解,上海、重慶試點房地產的稅率介于0.4%到1.2%之間,低于1.5%的國際平均水平(發達國家的房屋持有稅,稅率一般為1%至2%)。上海的試點方案為0.6%和0.4%兩檔,重慶包括0.5%、1%、1.2%三檔,皆低于國外水平。如果按照0.5%稅率計算, 在北京二環購買一套100平米房子,每年需繳納房地產稅4萬元(每月繳稅3333元);在北京四環購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每年需繳納房地產稅2.5萬(每月繳稅2083元)。
“不過,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房地產稅一般以評估價,而非市場價為稅基。評估價一般要低于市場價,且會是幾年才調整一次。”中國社科院財經院汪德華研究員告訴記者。
另外,劉桓還建議說,我國的房地產稅不能照搬國際經驗,要根據中國國情,設定一定的免征額。
中短期內
房地產稅與土地出讓金并行不可避免
征收房地產稅是世界慣例,這可能是該稅種立法最具說服力的理由。
不過,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曾指出,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征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鑒先例。
在土地國有的條件下,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多年以來嚴重依賴土地出讓金。公開數據顯示,2014年上海共收入土地出讓金1763.9億元,相當于2014年上海全市公共財政收入的38.47%(土地出讓金收入不包括在公共財政收入之內)。
目前業內普遍認為,房地產稅取代土地財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勢所趨,未來將用房地產稅替代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
房產稅真的能降房價嗎?
有了房產稅,持有第二套房子的成本將大大增加,這會導致準備購買第二套房子的投機者躑躅不前和已經擁有第二套房子的投機者倉皇拋售。
一個不再瘋狂搶購,一個加緊低價出逃,買房的人在減少而賣房的人在增多,這無疑相當于增加了供應減少了需求,而一項商品的供應增加需求減少將會引發商品降價,這是經濟學不容置疑的常識。從表面上來看,前面的邏輯嚴謹可靠,沒有什么明顯破綻,這也正是大眾堅信房產稅能使房價下降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