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裝飾協會、各裝飾企業:
為進一步推動裝飾行業又好又快發展,激勵全市裝飾企業和個人爭先創優積極性,決定開展二O二0年度揚州市裝飾行業“先進企業”、“優秀企業家”、“ 優秀項目經理”(建造師)、“優秀班組長"、“優秀設計師”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申報企業和個人應認真填寫申報表(各類申報表從下載中心下載),并經企業所在地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送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秘書處。
二、1各申報企業,除應符合《揚州市裝飾先進企業評選辦法》標準外,還應同時達到以下所規定的要求:(1) 本年度獲地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證書;(2)本年度企業榮譽證書;(3)本年度生產、財務年報。
2“優秀企業家”被推薦者填寫推薦表”一份,并附相關附件材料一份(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型)。內容:(1)被推薦者任命(聘用)為企業負責人文件;(2)所在企業2020年獲獎證書。
3“優秀項目經理”(建造師)填寫推薦表一份、附:建造師資質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代表性工程合同(復印件)、負責施工的獲獎工程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三、所申報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一旦發現有虛假行為,將取消參評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四、申報推薦工作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結束。
五、各類申報表格從協會網站下載。
六、聯系方法:
1、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地址:揚州市毓賢街商業街區20幢
2、聯 系 人:沈丹萍
3、聯系電話:87326539
附:1、《揚州市裝飾行業“先進企業”評選辦法》
2、《揚州市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評選辦法》
3、《揚州市裝飾行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辦法》
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
二O二0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揚州市裝飾先進企業評選辦法
一、為了更好地促進裝飾企業的發展,提高全市裝飾企業的整體素質,加強裝飾企業的質量安全管理意識,擴大企業知名度,特制定本辦法。
二、評選范圍: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評選條件的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會員企業。
三、先進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以市場經濟為原則,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機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遵紀守法,服從建筑市場管理。社會信譽較高,在本市能起到骨干作用或有較強的影響力;
3、本年度所承建的建筑裝飾工程的質量經當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或主管部門的檢驗全部合格;
4、申報企業,需滿足2019年工程結算收入,一級企業3000萬元以上,二級企業1500萬元以上。(附財務報表)。納稅,一級企業100萬元以上,二級企業50萬元以上。
5、本年度在轄區內未發生較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
6、不拖欠民工工資并無良社會影響;
7、揚州市裝飾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評價黃牌或紅牌企業不得參評。
四、評選程序:
1、裝飾先進企業獎由企業自愿申報,并填寫《揚州市裝飾先進企業申報表》一份
2、縣(市、區)裝飾行業協會負責審核初評,并推薦上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秘書處。
3、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組織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并將結果在市裝飾行業協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如無異議,則為最終結果。
五、被評為裝飾先進企業獎的企業,授予揚州市裝飾行業先進企業獎牌、榮譽證書。
六、裝飾行業先進企業獎的評選,要堅持條件,實事求是。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撤銷其榮譽稱號,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揚州市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評選辦法
“優秀企業家”是揚州市裝飾界企業領導人的最高榮譽獎。原則上每年評選一次。為了公平、公正地做好評選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申報范圍:
1、所在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參評條件、且是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會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自愿,均可申報揚州市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獎;
2、申報人必須在本企業連續任正職三年以上,或正、副職累計滿五年以上;業績突出的黨委(黨支部)書記;連任五年以上的副職和一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分公司經理也可以申報。
二、申報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銳意改革、創新管理、開拓進取、廉潔自律、企業和諧、信譽良好。
3、所在企業獲得縣(市、區)政府本年度綜合表彰,或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先進企業”。
4、所在企業工程質量好,經濟效益高,無死亡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各項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居于全行業前列。
三、評選程序:
1、由所在企業負責推薦,并認真填寫《揚州市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獎推薦表》。
2、縣(市、區)裝飾行業協會負責審核初評,并推薦上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秘書處。
3、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組織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并將結果在市裝飾行業協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如無異議,則為最終結果。
四、獎勵辦法:
“優秀企業家”獎獲得者,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發給獎牌和證書,并通報表彰,建議所在企業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五、評審紀律:
1、申報、推薦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可靠。如發現采取欺騙、隱瞞事實真相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優秀企業家”榮譽稱號的,一經查實,即撤消其榮譽稱號,并通報批評。
2、評審人員要堅持標準,認真審核,公正評選。在審核評選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六、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
揚州市裝飾行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辦法
一、揚州市裝飾業“優秀項目經理(建造師)”是全市該層次專業人才的最高榮譽獎。原則上每年評選一次。為客觀、公平、公正地做好評選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二、優秀項目經理評選范圍: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奉獻、勇于創新,開拓進取;在工程項目管理實踐中取得優異成績。
2、被推薦者必須是在崗并具有三級以上項目經理資質等級證書者。
3、認真履行并完成項目承包合同中項目經理應履行的各項條款,堅持重合同,守信譽,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4、所領導負責的項目部,近兩年有獲揚州市裝飾優質工程“瓊花杯”獎工程、無死亡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
5、質保體系健全,工作正常,工程成優率高。
6、積極推廣和應用建設部提倡的十項新技術以及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7、代表工程規模應與企業資質相適應,社會上有一定的影響。
8、堅持文明施工,強化現場管理,注重環境保護,成績顯著。
四、推薦程序:
1、優秀項目經理由所在企業負責推薦,并認真填寫《揚州市裝飾行業優秀項目經理(建造師)推薦表》一份。
2、縣(市、區)主管部門或協會負責考核初審、簽章,上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秘書處。
3.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組織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并將結果在市裝飾行業協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如無異議,則為最終結果。
五、獎勵辦法
優秀項目經理(建造師)獲得者由市裝飾行業協會給予通報表彰,發給獎牌、證書。優秀項目經理(建造師)所在企業可另行對其進行獎勵,獎勵辦法由企業自行規定。
六、評選紀律:
1、評選委員會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條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審核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2、推薦材料數據必須準確可靠,如發現采取欺騙、隱瞞事實真相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優秀項目經理榮譽稱號者,經查實,取消其稱號,收回證書,并建議給予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
七、本辦法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