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申報工作的通知
揚建工〔2018〕27號
各縣(市、區)建設局、建工局、建筑行業協會,市直各企業:
為提高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水平,鼓勵廣大工程建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爭創優質工程,根據《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評選辦法》(揚建工[2016]17號)的規定,現組織開展2018年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以下簡稱瓊花杯)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報2018年瓊花杯工程必須為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通過竣工驗收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園林綠化、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綜合項目或裝飾、安裝、鋼結構、照明等專業項目。申報工程規模要求見附件1。
綜合項目的申報由主要承建單位負責,主要參建單位有關材料作為申報資料附件。
主要承建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與申報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并辦理招投標或直接發包手續;
2、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應是承建主體結構的施工單位;
3、在工業項目中,應是承建主要生產設備和管線、儀器、儀表的安裝單位或是承建主廠房和與生產相關的主要建筑物、構筑物的施工單位;
4、在交通、水利、市政、園林綠化等工程中,應是承建主體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單位。
主要參建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與總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或與建設單位簽訂單項承包合同,且合同經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
2、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占工程總造價20%及以上或造價大于1000萬元的;
專業項目的申報由專業項目承建單位負責,且該單位應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并辦理招投標或直接發包手續。
二、申報和評選程序
1、項目申報
凡符合瓊花杯申報條件的工程,由企業自愿申報,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將2018年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申報表(附件2)及申報資料(具體要求詳見附件3)裝訂成冊后,報市相關行業協會。
揚州市瓊花杯評選委員會委托市有關行業協會負責瓊花杯的申報受理工作。其中房屋建筑、水利、電力、通信類綜合項目及安裝專業項目的申報受理工作由市建筑業協會負責;市政、園林綠化、交通類綜合項目及照明專業項目的申報受理工作由市市政公用協會負責;裝飾專業項目(含幕墻、智能化)的申報受理工作由市裝飾行業協會負責;鋼結構專業項目(含網架、膜結構)的申報受理工作由市建筑材料行業協會負責。
2、項目初審
市相關行業協會對申報項目符合性條件及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后,將通過初審的待查項目清單上報至揚州市瓊花杯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就待查項目是否存在否決性條件征求各工程建設管理部門意見,對符合要求的待查項目,組織技術專家進行項目現場查驗及工程資料審核,現場查驗實行打分制。
3、確定推薦項目
揚州市瓊花杯評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市相關行業協會和各工程建設管理部門(機構)根據項目現場查驗及工程資料審核得分情況,確定符合評選要求的項目推薦名單。
4、召開評選委員會會議
揚州市瓊花杯評選委員會辦公室根據項目推薦名單進行項目復核,并組織召開評選委員會會議,對推薦項目進行評選并形成瓊花杯項目公示名單。
5、公示表彰
瓊花杯項目公示名單在揚州市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形成瓊花杯最終獲獎名單,并發文表彰。
三、注意事項及工作要求
1、瓊花杯是揚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最高榮譽獎,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評選辦法》以及本通知要求,積極開展2018年瓊花杯的申報推薦工作。
2、根據《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評選辦法》規定,瓊花杯評選實行技術專家審查制度,參與技術審查活動的專家從瓊花杯評選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原則上每位專家連續參加技術審查活動不超過三年。
3、現場查驗實行打分制,具體評分標準由市各行業協會會同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制定,報揚州市瓊花杯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后施行。
4、綜合項目中包含專業項目的,該專業項目的承建單位可作為綜合項目類別中的參建單位申報,也可單獨申報專業項目類別,但不得重復申報,具備獨立發包手續的項目方能申報專業項目。對符合創優條件的同一項目(以發改委批文為準)在同一年度內由同一家施工(監理)單位承建(承監)或參建的,應當合并申報、評選、表彰。
5、各企業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對于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相關企業兩年的瓊花杯參評資格。
6、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15日,各單位在申報截止前將2018年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申報表(一式兩份)和裝訂成冊的申報資料報送至相關行業協會(聯系方式見附件4)。
附件:1.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申報規模標準;
2.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申報表;
3.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申報資料要求;
4.2018年度揚州市優質工程獎“瓊花杯”申報聯系人。
附件.doc
揚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