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裝飾協會、各會員企業:
為了更好地推動我市家庭裝飾企業增強質量意識,爭創品牌企業,促進全市家裝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評選活動。通知如下:
一、申報《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必須按照《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評選辦法》(見附件一)規定要求,對照條件,進行申報。
二、申報資料于2020年12月31日前報送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秘書處。
三、聯系方法:
聯 系 人:沈丹萍 聯系電話:87326539
協會地址:揚州市毓賢街商業區20幢
附件一: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評選辦法
附件二: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申報表(在下載中心下載)
附件三: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申報資料目錄(在下載中心下載)
二0二0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評選辦法
第一條:為貫徹國家、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家庭裝飾的政策法規,推動家庭裝飾企業增強質量意識,建立和健全質保體系,爭創品牌企業,促進全市家裝行業健康有序規范化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是我市家庭裝飾企業的最高榮譽稱號,也是企業綜合實力的信用證明,獲獎的企業其綜合經濟實力及社會信譽等方面應處于一流水平。
第三條: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每年評選一次并嚴格控制其數量。
第四條: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組織檢查評審。
第五條:申報參加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評選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經當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具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或在當地建設行政部門注冊登記的企業。
3、必須取得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會員資格的企業。
4、年家庭裝飾施工產值達到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
5、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6、上年度施工的工程項目獲得過“揚州市家庭裝飾‘康居杯’優質工程獎”。
7、企業年度工作總結。
第六條:“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的評選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組織成立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第七條:“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的申報評審程序是:
1、企業自愿向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申報。
2、各縣(市、區)主管部門或協會進行初審、推薦。
3、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評審委員會評審。
4、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批準表彰。
第八條:申報表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評選資格。
第九條:對榮獲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榮譽稱號的企業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頒發證書、獎牌、并通報表彰。
第十條:對“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中達到和符合江蘇省“優秀家庭裝飾示范企業”標準的企業,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向省裝協推薦參加評選活動。
第十一條:對已獲得揚州市“優秀家庭裝飾企業”稱號的企業,因管理不善,一年內被消費者投訴三次以上的,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有權撤銷其所得的榮譽,并同時收回證書和獎牌。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揚州市裝飾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