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SQ20101002502
宿遷市宿城區鄭樓鎮中心小學的鄭樓鎮新宅小學新建工程已經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于財政撥款,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鄭樓鎮新宅小學新建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工程地點: 宿遷市宿城區鄭樓鎮
1.2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約1600㎡
1.3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1.4工 期: 90 日歷天
1.5質量要求: 合格
1.6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a、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工程主體完工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4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6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對應日滿一年且審計結束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對應日滿二年且審計結束后一次性付清b、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規定對乙方的罰款;c、施工過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發付款證書后甲方方可支付。
1.7本工程投標人投標價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
C=A×K。其中:A為所有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投標人為7家及以上時應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K值為93%,投標人投標價格低于C值的,評標委員會可據此判定其投標報價低于成本(C值經一次計算確定后不得調整)。
1.8本次招標工程共分 一個標段。
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鄭樓鎮新宅小學教學樓及輔助用房建筑、安裝工程施工;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 資格后審 ,資格審查方法: 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經評審最低投標價法。具體評標細則請從附件中下載。
4.申請人資格要求
4.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4.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具有小型項目管理師或二級及以上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資格;
4.3其他條件:
4.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企業;
4.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者違規用工、拖欠工人工資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3.5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4.3.6投標人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和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以勞動合同原件為準),且在投標時提供本單位2012年1月至今任意一個月本單位為其辦理的養老保險證明,證明以投標人當地保險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為準。
4.3.7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3.8企業必須取得宿遷市招標投標市場準入證(具體申報條件和辦法請登錄www.sqzbtb.com網“通知公告”欄目查詢,聯系人:王模,聯系電話:0527-84396016);
4.3.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