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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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深圳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以及《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省政府令第169號的實施意見》(粵建法函〔2012〕669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實施辦法》。
關鍵詞:政策,法規,行業,建筑,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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