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

< |
|
> |
9.8分
《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11年10月31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關鍵詞:政策,法規,行業,建筑,建設,工程
版權聲明
-
本站資料頻道所有內容僅供學習交流之用,嚴禁用作任何商業用途。
投稿網友請勿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上傳涉及版權侵權的文件,本站對他人在網站上實施的版權侵權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
本資料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
Copyright © 2012 www.w9nmc.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南四環西路128號院諾德中心3號樓1508-1510 郵編:100070
聯系電話:010-88114884(北京總部) 0755-23894034(深圳) 傳真:010-88114884
京公網安備110106020046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