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明確了我國未來五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主要目標:到2025年,資本市場法律體系更加科學完備,中國特色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更加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透明度、規范性和公信力顯著提升,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高效順暢,崇法守信、規范透明、開放包容的良好資本市場生態全面形成。
對于《意見》的出臺,我們應該持哪些關注角度?一起來聽聽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的講述。
高質量發展要先醫好“沉疴舊疾”
記者:證監會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證監會依法啟動操縱市場案件調查90起、內幕交易160起,合計占同期新增案件的52%;作出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案件行政處罰176件,罰沒金額累計超過50億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操縱市場犯罪案件線索41起、內幕交易123起,合計占移送案件總數76%,移送犯罪嫌疑人330名。您如何看待這些數據和背后的問題?
肖鋼:資本市場是一個資金場、名利場、利益場,但歸根結底是一個法治市場。完善資本市場法律責任制度體系,是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基礎,也是建設法治市場的根本舉措。
黨的十八大以來,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取得了顯著成就,市場法律制度建設取得較大進展,新的證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已正式實施,期貨法立法工作順利推進,司法機關為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等方面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建立實施了中國特色的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以行政執法、民事賠償、刑事懲戒的立體式、全方位法律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
但同時,也應當看到,制度建設仍存在短板,違法成本過低,立法周期較長,制度供給還不適應資本市場發展的需要,行政執法部門和刑事執法部門的協調有待進一步增強。因此,在資本市場深化改革開放的背景下,對資本市場法律責任制度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這就需要針對當前的薄弱環節,提出全面性、系統性、有針對性的頂層設計與解決方案,助力中國特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零容忍”要更有力度
記者:我們注意到,《意見》在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加強輿論引導這3個方面都提到了零容忍。在您看來,這樣的表態在向市場傳遞哪些明確的信號?
肖鋼:《意見》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將“零容忍”理念作為強有力的證券執法司法體系的鮮明體征,抓住了當前資本市場執法司法工作面臨的難點與痛點,強調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以及中央部門與地方政府的協同,打造升級版的中國特色證券執法司法體系。
隨著市場參與主體日益多元,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信息技術快速發展,違法案件呈現出新的情況和特點。當前注冊制改革,退市制度改革,公司兼并重組和再融資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推進,在放寬前端準入監管的條件下,必須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執法力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只有貫徹落實“零容忍”的理念,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才能從根本上維護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認為,落實“零容忍”的理念,既要治標,更要治本。著力于長效機制建設。為此,要進一步加強司法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公安部門、檢察部門和審判部門的專業化隊伍的優勢與合力,探索統籌證券違法案件的管轄與審理,暢通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的有效銜接。同時,加強協調機制建設,實現信息共享,完善證據標準,加強各部門與地方的執法合作,提高辦案效率。
強化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
記者:我們還發現,《意見》用了相當大的篇幅強調加強資本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步驟。您認為其用意何在?
肖鋼:資本市場運行的核心是信用問題,而誠信制度體系建設是基礎。這就需要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增設誠信建設的專門條款,建立資本市場誠信記錄主體職責制度,明確市場參與主體誠信條件、義務和責任,借助現代科技手段和工具,強化誠信檔案數據庫功能,提升對市場創新與監管執法的基礎服務能力,依法開展資本市場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
同時,建立資本市場行政許可信用承諾制度,明確適用主體范圍和許可事項,把信用承諾事項及其履行情況作為監管依據,培養健康的股權文化,提升市場誠信水平。
境外絕非法律禁區
記者:“十四五”時期,實施高水平雙向開放不僅是構建我國經濟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對于資本市場來說,也是新機遇。《意見》中,也專門提到“推動建立打擊跨境證券違法犯罪行為的執法聯盟”。對此您有哪些看法?
肖鋼:法治化是保護跨境投資的國際慣例和必然選擇。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深入推進,跨境投融資活動越來越多,數據跨境流動所引發的安全風險也日益突出。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統籌好發展與安全的關系,秉持開放與合作的態度,堅持依法和對等的原則,開展跨境監管執法合作,探索國際證券執法協作的有效路徑與方式,增進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多方共贏,抓緊制定證券法有關域外適用條款的司法解釋和配套規則,細化法律域外適用的具體條件和執法程序。加強跨境數據流動的規范管理。建立打擊跨境證券違法犯罪行為的執法聯盟,加強資本市場涉外審判工作,推動境外國家、地區與我國對司法判決的相互承認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