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裝協〔2021〕38號簽發人:張京躍
關于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嚴格社會組織行為的通知》及進一步強調協會相關要求的通知
本會各部門、分支機構及下屬單位:
現將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嚴格社會組織行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號)轉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為進一步強化各部門、分支機構和下屬單位遵紀守法意識,嚴格規范自身行為,現將協會相關要求再次強調如下:
一、嚴禁與非法社會組織勾連或為其活動提供任何便利。
二、嚴禁借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之機違規開展各類評比、評選、評獎等活動。
三、嚴禁開展未經批準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變相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四、嚴禁強制企業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
五、嚴禁違規收費、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嚴禁各種方式的資金體外循環。
六、嚴禁未經批準以主辦、承辦、協辦、支持、參與、指導、聯合等名義與其他主體合作開展活動。
附件:《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嚴格社會組織行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號)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