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裝協〔2015〕31號簽發人:劉曉一
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本會各專業委員會、各相關會員企業: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及2014年1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增強企業誠信經營意識,促進行業市場秩序的規范和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商務部信用工作辦公室和國資委協會聯系辦公室《關于行業信用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商秩字[2009]7號)及《建筑裝飾行業信用評價實施辦法》(中裝協2013[83]號)的有關規定,我會將信用評價工作列為2015年開展的重點工作之一。現將2015年度信用評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于行業信用評價申報的相關工作
1.根據《建筑裝飾行業信用評價實施辦法》(中裝協2013[83]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將按所頒布的《實施辦法》和《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標準》執行。
2.凡行業內滿足《實施辦法》中規定的申報條件的企業,根據自愿參加的原則,按《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申報。
3.根據七屆四次會長工作會要求,從今年起凡參加裝飾行業百強評價推介活動、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申報和擔任協會理事以上職務的企業,都要努力推進企業誠信建設,踐行“裝飾行業誠信公約”并先行通過行業信用評價。
4.根據《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本會各專業委員會為初次申報全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企業的受理和初審單位。
5.初審工作的重點是審查申報企業按《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要求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并認真填報《全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初評資料評審表》,按規定時間統一報送本會秘書處。
6.凡信用評價三年有效期滿的企業,如需繼續評價,則視同初次申報,按《實施辦法》和新的評價標準認定信用等級。
7.本會秘書處每年兩次集中受理初審單位上報的初審資料,截止日期分別是5月31日和9月30日。初次申報企業可隨時向初審單位申報。
8.申報企業需按要求提供紙質和電子版資料提交初審單位。
二、關于年度復評的相關工作
根據商務部信用工作辦公室和國資委協會聯系辦公室《關于行業信用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商秩字〔2009〕7號)中關于“嚴格建立對被評價企業的動態管理制度,每年復評”的規定,對我會已授予的信用評價等級并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實行年度復評。
1.根據《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會各專業委員會為年度復評單位。
2.需年度復評的企業根據《全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跟蹤復評》的要求向本會對口專業委員會提交復評資料。
3.年度復評單位須根據復評要求,認真審核資料報本會行業信用評價辦公室。
4.年度復評結果與原授予的信用等級有差異時,按《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5.年度復評工作分上、下半年二期,截止日期為每年5月31日、9月30日,逾期視為拒絕配合復評,按《實施辦法》第四條第六款相關規定辦理。
三、關于評價結果應用推廣工作
1.評審最終結果將在商務部中國反商業欺詐網(www.12312.gov.cn)、中裝新網(www.w9nmc.cn)、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體上予以發布。
2.信用企業信息免費刊登由商務部和國資委主辦的《中國行業信用評價A級以上企業名錄》,此書每年出版一次,將印送給各國駐華使領館、駐外經商機構、相關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并在“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廣交會、展會、論壇等場合發放。
3.全面推廣全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為企業提供更多的市場機會和投融資機會,免費登陸“中國公共采購平臺”,“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商業債權交易平臺”等,同時中裝協可根據企業投標需要,依據其獲取的信用評價等級和信用報告提供信用推薦說明,并在中裝協開展的全行業活動中給予推薦。
4.搭建信用評價信息平臺,在誠信品牌企業數據庫的基礎上,做好誠信企業電子檔案建設工作,搭建好誠信企業信息平臺,反映企業概況、信用評價、企業自律、優良記錄等信息,發揮導向作用、約束作用,更好地為政府、為社會、為企業服務。
相關表格請自行從中裝新網(www.w9nmc.cn)《信用評價活動》專欄直接下載。
工作中如遇問題請與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行業信用評價辦公室及時聯系。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行業信用評價辦公室
聯 系 人:李衛青 張蘭美 邱悅
聯系電話:010-88383138 88389179 88389037
傳 真:010-8838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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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21號甘家口大廈南樓十層
郵 編:100037
網 址:www.w9nmc.cn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