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4日作出(2024)粵03破申165號《決定書》,決定對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洪濤集團”或“公司”)啟動預重整程序,并指定廣東君信經綸君厚律師事務所擔任洪濤集團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
為加快推進洪濤集團預重整工作進程,維護各方合法權益,臨時管理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等相關規定,擬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特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洪濤集團的基本情況
洪濤集團成立于1985年1月,法定代表人為劉年新,注冊資本為124943.864萬元,公司注冊地址為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泥崗西洪濤路17號。洪濤集團于2009年12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為002325。洪濤集團具有重整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 全牌照建設類資質: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擁有全牌照建設類資質(建筑設計甲級、房建總承包一級及十余項專業設計甲級和施工一級資質),能夠在“規劃-設計-工業化智造-裝配式安裝-數字化交付-智能運維”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
2. 行業著名品牌:公司是高端建筑裝飾行業的持續領跑者,擁有魯班獎近40項,穩居國內同行三甲;連續多年位居中國建筑裝飾百強前三位;在高端裝飾細分市場擁有良好的口碑,被譽為“大劇院專業戶”、“國賓館專業戶”、“五星級酒店專家”和“大堂王”等,公司是深圳的“老字號”品牌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并獲得國家馳名商標。
3. 地標工程眾多:公司地標工程遍布全國各地,包括人民大會堂國宴廳、釣魚臺國賓館、杭州G20峰會、博鰲亞洲論壇、廣州大劇院、無錫靈山梵宮、南京牛首山、深圳T3航站樓、深圳新會展中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廈等著名、標志性建筑;是唯一參加過四大盛會(奧運會鳥巢、世博會主題館、廣州亞運會、深圳大運會)主場館的裝飾企業,擁有上千項標志性、著名工程。
4. 多處固定資產:公司在深圳龍華、云浮、天津等地擁有45萬平方米產業用地;在深圳羅湖、福田、南山及其他地區擁有70多處物業超26萬平方米不動產,資產重估價值極高。
5. 集聚眾多行業人才:憑借“設計是龍頭”的理念,洪濤集團一直是創意設計的“黃埔軍校”,通過控股子公司中裝新網(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唯一官網、裝飾行業唯一垂直門戶網站)和筑龍科技(建工行業最大的個人門戶網站)集聚行業的頂級人才,具備強大的產業鏈整合能力。
二、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資人的目的在于為洪濤集團引入投資人,由重整投資人提供資金化解公司的流動性困難和債務危機,全面優化洪濤集團的資產和債務結構,切實保障職工、債權人、股東等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同時有效整合重整投資人的產業資源,協助洪濤集團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在公司傳統主業、新基建、城市更新、智慧家居和數智化裝飾行業大模型等方面提供賦能,最終助力洪濤集團成為股權結構優化、治理結構完善、資產質量優良、資產負債結構合理、具備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并煥發新質生產力的優質上市公司。
三、報名條件
(一)主體資格
1.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不包括分支機構)。
2.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未被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且未涉嫌重大違法行為。
3. 如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意向重整投資人的主體資格有其他規定的,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確保符合該等要求。
4.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可聯合參與投資,以聯合體的身份參與遴選,聯合體成員均需符合上述1-3項的要求。
(二)資金實力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參與本次重整投資。意向重整投資人需出具不低于其就本次重整投資擬投資總額度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三)行業背景
本次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資人與洪濤集團同行業或上下游行業或者與洪濤集團具有產業協同性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招募和遴選流程
(一)報名資料
1. 報名意向書(見附件1)。
2. 意向重整投資人簡介:含主體資格、股權結構、主營業務、歷史沿革、組織機構、資產負債等信息。如為聯合投資人,需說明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并承諾聯合體成員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3. 意向重整投資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2)、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同時向管理人書面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資方案。重整投資方案應包含但不限于:投資人的定位、投資金額、出資期限及資金用途、償債方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經營方案、職工安置方案及其他與重整投資相關的條款和條件等。重整投資方案還應針對如何保證債權人利益及中小股東利益做出說明。如為聯合投資人,需在重整投資方案中明確各自擬投入的資金金額、占全部投資金額的比例及資金投入期限。
5. 承諾函(見附件3)。
上述報名材料應裝訂成冊,提交一式三份,每份均應加蓋意向重整投資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如為聯合投資人,每位意向重整投資人均應按前述要求在報名材料上簽名蓋章。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1. 報名時間:意向重整投資人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與臨時管理人聯系,并于2024年6月30日18時前將報名材料紙質版郵寄至臨時管理人指定地點,同時應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臨時管理人郵箱。報名期限屆滿后,臨時管理人有權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報名期限。
2. 報名地點: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高發西路28號洪濤股份大廈23樓。
3. 聯系人:戴先生、鄧女士;聯系電話:13268336103、13143354387;電子郵箱:gdjnj4@gdjnj.com。
(三)遴選
1. 資料審查:報名期限屆滿后,臨時管理人將對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成為合格意向重整投資人。如果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遺漏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公告要求的,意向重整投資人須在接到臨時管理人補正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交。按要求如期補正報名材料的,成為合格意向重整投資人;未按要求如期補正的,視為不合格,不具有參與遴選重整投資人的資格。
2. 意向重整投資人經審查成為合格意向重整投資人后,應在接到臨時管理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按要求繳納100萬元報名保證金,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遴選重整投資人資格。
3. 遴選確定重整投資人:如有多家合格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的,將根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企業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試行)》等相關規定及洪濤集團預重整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比,擇優確定重整投資人。合格意向重整投資人在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后與各方簽訂書面投資協議,以投資協議為基礎制定預重整方案。
4. 對于未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的意向投資人,臨時管理人將在重整投資人確定后30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意向投資人已繳納的報名保證金;對于最終確定的重整投資人,已繳納的報名保證金將在簽訂重整投資協議后轉化為重整投資保證金(不計息),并另行追加4900萬元重整投資保證金,重整計劃草案獲得法院裁定批準后可轉為投資價款。
五、其他事項
1. 在本次公開招募及遴選意向重整投資人工作中,不單獨安排盡職調查及組織盡職調查工作,意向重整投資人可根據公開信息自行查詢洪濤集團相關情況。
2. 經過本次公開招募確定重整投資人后,如無特殊情況,洪濤集團后續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后將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資人。
本公告由臨時管理人編制,解釋權歸屬于臨時管理人。
特此公告。
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