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首屆金融信用建設創新峰會(以下簡稱峰會)組委會在京西賓館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即將召開的峰會將主題定為“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創新信用體系建設”。該峰會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管理編輯部主辦,中宏網承辦,弘安控股總協辦。
隨著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金融創新此起彼伏。但是,在各類金融創新尤其是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的同時,也不斷暴露出種種風險以及監管不足、信用缺失等問題。
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差距較大。社會上還存在著大量不誠信的問題。如,商業欺詐、制假售假、偷逃騙稅、學術不端、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等。不但對整個社會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響,而且對我國的國際形象極為不利。據有關方面統計,每年我國因企業誠信缺失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了6000億元。
金融領域的信用缺失和信用體系不完善,也嚴重阻礙了現代金融業的創新發展。一些不良金融平臺跑路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金融創新的信心。以互聯網金融為例,它體現了互聯網與傳統金融的融合與創新,其快速發展得益于互聯網廣泛的交互性和快速傳播性。但是,互聯網的虛擬性導致信息真實度難以識別,潛在風險高。
目前暴露出來的金融信用問題,使得加強金融信用體系建設的任務更加緊迫,亟須盡快完善金融信用體系,營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環境,優化金融生態系統。
在當前社會失信現象比較普遍的情況下,大力推進金融誠信建設,優化金融信用環境,對促進金融業穩健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國家信用建設部際聯席會議2016年把城市信用建設作為全國信用建設的重中之重,將努力實現在重點領域有所突破。
此前,2015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人民銀行就已聯合發文,將11個城市(沈陽、青島、南京、無錫、宿遷、杭州、溫州、義烏、合肥、蕪湖、成都)列入首批全國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用改革創新的辦法積極推進,以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為重要載體,務實開展示范創建工作,進一步推動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2016年4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聯合批復了32個城市(城區)創建全國第二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第二批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包括:北京市海淀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烏海市,遼寧省大連市、鞍山市、遼陽市,黑龍江省綏芬河市,上海市浦東新區、嘉定區,江蘇省蘇州市,浙江省臺州市,安徽省安慶市、淮北市,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莆田市,山東省濰坊市、威海市、德州市、榮成市,河南省鄭州市、南陽市,湖北省武漢市、咸寧市、宜昌市、黃石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惠州市,四川省瀘州市等32個城市(城區)。
就如何推動城市信用建設,連維良表示,一是健全完善地方各部門履行公共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歸集機制,培育和規范信用服務市場。二是推動信用記錄建設和信用信息歸集共享。三是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更好更快地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四是健全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
連維良表示,社會誠信體系的突破口,在于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地方平臺又是一個重要的基礎。“建立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是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進一步健全地方各部門、各單位履行公共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歸集機制。”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未來各項信用信息的整合將成為可能,信用信息種類多、發布廣、整合難、處理繁的局面將會得到有效化解,信用查詢,公示和基于信用的服務體系將實現聯動,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駛上快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