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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裝聯《中國房地產全裝修產業研究報告》由全裝聯大數據中心(全裝聯、廣發證券、奧維云網、世研大數據)編寫。
本報告結合采用抽樣調研、電話采訪、現場拜訪等多種方式,通過專業研究機構以及大數據公司的專業力量,對全裝修行業全產業鏈上重要房企、部品供應商以及整個產業進行了較為全面的分析,首份報告定有諸多不周全之處,歡迎廣大讀者對我們研究團隊提出批評指正。
01日本部品系統的歷史發展
日本歷史上不存在毛坯房向精裝房過渡的階段,住宅裝修的發展伴隨著裝配式建筑發展,起步于二戰后的五十年代。
從部品的角度而言,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世紀50年代
當時住宅產業化的焦點是恢復戰爭創傷,適應城市化發展,解決房荒,重點是住宅建造方式的工業化與建設效率的提高。
住宅的裝修剛剛進入材料工業化時代,不銹鋼櫥柜、鋁合金窗、強化纖維塑料浴缸等由新材料制作的部品相繼被開發并在住宅建造時完成安裝。其后,衛生部品、冷暖空調、燃氣用具也被采用安裝。
1959年“公共住宅用標準部品”(即KJ部品系統)被所有公營住宅采用,包括不銹鋼廚臺、廚房抽風機、鋼門、小型洗面器等。KJ 部品的尺寸、材料只能由公團規定,可以被看作是部品的專用體系,由日本住宅公團制定生產標準、選用類型,并應用于公共住宅建設中,使得生產單一規格的部品廠商之間不存在良性競爭。
KJ部品制度在70年代淡出視線,并被BL(Better Living)部品制度所取代。
第二階段:20世紀60年代
到60年代,日本房屋全裝修已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構配件與制品的工業化生產和商品化供應發展很快,裝修部品進入了大規模開發時代。
新部品普及、居住水平提高,典型代表之一是家庭浴室的普及,浴缸、浴室熱水器、沐浴設備等應運而生;代表之二是鋁合金窗,從1961年推出到1974年達到了87.6%的普及率。
第三階段:20世紀70年代至今
70年代初,日本住宅數量已得到滿足,人們開始對住宅多樣化產生要求,住宅從數量上的增加轉向質量上的提高。70年代前通過標準設計建設的大量同質化住宅已不為市場接受。
因此1974年以后,日本開始實施BL部品制度,即優良部品認證制度,只是提出了通用部件的最低標準,民間廠家可以變通地自行設計、研發符合要求的多樣化適用部品。
部品的規格化、標準化以及基本性能方面都得到了全面提高,后期漸漸向集成化靠攏。比如,集成式廚具將水、電、燃氣等集為一體,包含了清洗、炊事、照明、排氣、儲物等功能,在現場只需安裝和連接水、電、燃氣接頭。
又如單元式浴室,包括地板、天花板、浴缸、沐浴設備、給排水、照明、換氣空調等所有設備。BL部品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02日本BL部品制度詳解
BL部品可以分為一般型和自由提案型BL部品。其中,一般型部品是已有認定基準的品類,可以由BL工作人員直接依據相關基準評價認定;而自由提案型部品的基準需要各方專業人士進行編制,一旦其認定基準固定,自由提案型部品就會轉化為一般型部品,因此BL部品認定是一個開放的系統。
BL認定基準包括:認定基準、評價基準、試驗方法。制定基準的法規依據主要是“日本建筑基本法”、“住宅品質確保促進法”和“日本工業規格JIS”。認定基準、評價基準的構成基本相同,包括總則和性能要求兩個部分。
對于認定基準而言,性能要求又包括使用性能、廠家供給體制、信息情報公開等;而評價基準的具體條例比認定基準更為詳細深入。
以“整體浴室”為例,在“浴室照度”一項,認定基準僅規定:“浴室內具有合適的照度”,而評價基準則規定:“浴室內5個特定”,“檢測點的平均照度要在75xl以上”,并需提供滿足“試驗: BLT BU-01(照度試驗)要求的試驗”。
認定基準的構成
就認定程序而言,BL部品認定分為:初次申請的新規定與5年后的認定更新。
BL部品認定的基本程序
新規認定時,生產廠家需向BL提出認定申請,并提交企業概要、設計圖紙、設計說明、試驗報告、生產銷售體系和售后服務體系的相關資料等主要書面資料。
申請資料經由BL組織專家組討論,確認它們確實符合相關BL認定基準的要求后,由BL理事長認定該部品為優良住宅部品,并由他向申請廠家交付標有認定結果及部品主要規格、功效的“BL部品認定證書”和“性能表示證書”。
每種部品品目的認定程序與認定評價都必須有自己的認定基準與評價基準作為依據。一個新規認定一般需要先確立該品目的認定基準與評價基準,大約需要3到6個月的時間。每個申請的具體評價與評價組織工作一般由1名評價員和2~3名事務性人員負責。
BL部品的認定有效期為5年,廠家如需維持該部品的認定資格,必須申請認定更新。一旦被認定為BL部品,產品名稱、規格、性能等有任何變動,廠家都要隨時進行認定變更。同時,在5年有效期內,BL還會對認定部品進行1~2次回訪,以保證產品的性能品質、生產銷售、售后服務等確實與申請資料相符合。
BL部品在出廠銷售時必須貼附BL標識。BL標識為有償使用,廠家在通過認定后,按照出廠量,與BL簽訂標識使用合同,購買相應數量的BL標識。每枚BL標識使用費內均附帶保險,在產品的安裝、使用過程中,一旦由于部品自身設計、生產原因造成人或物的損傷,廠家可依據BL標識使用合同的約定,申請BL部品的保險理賠。
BL雖然也要求申請廠家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務能力,包括修理、退換、賠償等,但BL部品的保險制度作為一種補充與雙保險,一方面可以防止廠家因自身售后服務能力不足,造成消費者的索賠無門,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證廠家不會因龐大的理賠費用影響正常的擴大再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