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建設(與交通)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各建設(代建)、施工、監理單位:
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復雜,根據國務院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優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條舉措和省、市疫情防控部門有關要求,為壓實參建單位主體責任,夯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我局就近期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五個強化”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防控體系
各單位要清醒認識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和重要性,時刻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科學精準落實好疫情防控各項措施,隨時掌握疫情變化情況,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堅決防止聚集性傳染。
二、嚴把五關,強化防疫措施
各在建工地要嚴把“人員管控關、工地入口關、衛生消殺關、個人防護關、現場管理關”,工地集中居住人員減少不必要外出活動,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最大程度降低傳播風險和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加強對住宿工地內人員的管控,各在建項目人員住宿在工地內,夜間外出必須向項目防疫專員或項目經理請假報備,登記去向和行程路線。重點做好一線人員的核酸檢測工作,落實建筑工地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14天一檢(每7天抽50%)的核酸頻次要求和入(返)廈核酸檢測(含落地檢),并及時登錄“省重點行業人群核酸檢測監管系統”錄入相關信息。鼓勵人員數量較多的工地邀請有資質的核酸檢測單位到現場開展檢測。
三、突出重點,強化人員排查
各在建單位要加強對疫情防控動態信息的收集和掌握,加強對有涉疫地區旅居史或陽性感染交集的入(返)廈人員的行程軌跡排查工作,一經發現,立即根據屬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醫學觀察措施和核酸檢測工作。各區建設局、市質安站要立即組織開展疫情防控排查,嚴格督促各項目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發現問題和隱患督促項目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對未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按規定記錄企業信用監管行為,切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四、安排專員,強化政策宣貫
各區建設局、市質安站要安排專人負責收集疫情防控政策,及時掌握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動態,并科學精準指導本單位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迅速通過微信工作群、公眾號、群發短信等方式,及時將有關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傳達至每個項目。各參建單位要第一時間,將疫情防范各項要求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名員工,督促在建工地從業人員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按規定落實醫學觀察措施和核酸檢測工作,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各參建單位要不斷加強對一線人員培訓教育力度,提升個人防范意識和防控能力,引導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科學佩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
五、落實值守,強化應急處置
各單位要加強應急處突能力,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機制,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制度,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突發事件反應迅速、處置有效。一旦發現異常人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隔離等措施,第一時間向屬地疫情防控相關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瞞報、謊報。同時,全面摸排項目人員情況,按規定對相關場所進行全面消殺,嚴格執行屬地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與屬地疫情防控要求不一致或其另有規定時,應按照屬地疫情防控規定執行。請各單位密切關注國家、省、市和屬地發布的最新防疫政策和要求,及時調整,嚴格執行。
廈門市建設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