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業自律,積極推進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確保《山西省建筑裝飾協會章程》賦予會員的權利和義務得到全面落實,經研究,決定從2020年起在全省建筑裝飾行業中推行會員年度檢查制度(以下簡稱年檢)。為保證該項制度順利推行,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緊密聯系建筑裝飾行業實際,通過會員年檢,及時掌握會員實際情況和行業發展動態,引導企業逐漸規范市場行為,不斷改革創新、銳意進取,抓住新機遇應對新挑戰,在提高核心競爭力上下功夫,做大、做強、做實建筑裝飾企業。
二、年檢內容
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上年度經營狀況、工程業績、表彰處罰、企業訴求、誠信評價、協會審查意見等內容(詳見附表)。
三、等級劃分
年檢等級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年檢優秀、
合格的企業,將記入年檢合格企業名錄分批向社會公布;年檢不合格企業記入待復審企業名錄,給予一年整改時間,合格后記入下年度年檢合格企業名錄。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企業將作自動退會處理。若要再申請入會,則需重新辦理入會登記手續。
四、評價標準
(一)優秀:自覺遵守本會章程及分支機構工作規則,
認真履行會員權利和義務,在管理創新、技術進步、經營成果、社會奉獻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會員企業;
(二)合格:自覺遵守本會章程及分支機構工作規則,認真履行會員權利和義務的會員企業;
(三)不合格:在年度考核中存在下列問題之一的,視
為年檢不合格會員企業:
1、發生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且處罰期未滿的;
2、在考核期內發生惡意拖欠工程款及勞務費行為的;
3、在考核期內嚴重違反市場規則,被罰款、曝光、記入
不良記錄的;
4、連續五次不參加協會活動且不聽勸告的;
5、連續兩年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
五、年檢程序
(一)申報:由年檢企業從網上下載年檢申報表,認真填寫后報省裝協秘書處。
(二)初審:由秘書處組織初審小組對年檢資料進行審查復核,重點審核年檢表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三)會審:省裝協成立以秘書長為組長、各分支機構負責人為成員的年檢工作領導組,對經過初審的年檢資料進行會審并簽署會審意見、確定年檢等級。
(四)公示:經會審通過的會員企業名單在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公布:在公示期內未接到舉報或所舉報問題得到澄清以及存在問題企業已作整改的由省裝協通過網站或其它平臺向社會分批公布,并向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管理部門報備。
六、時間安排
年檢受理時間為每年2月1日至3月10日。
公布時間為3月31日之前。
七、年檢結果使用
(一)年檢結果(申報表)存入協會為各會員企業建立的誠信評價檔案,并與全省住建系統誠信評價系統聯網,實現互聯互動、適時監管。
(二)通過年檢,完善全省建筑裝飾行業統計數據,為省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
(三)通過年檢,幫助協會及時了解企業發展狀況,存在問題,愿景訴求等信息,以便作出科學預判,提高正確引導、精準服務水平。
(四)通過年檢,向社會公布年度檢查合格企業名錄,供業主在發包工程,選擇隊伍時參考。
(五)年檢結果可作為協會評優評獎以及核定“企業信用等級證書”的重要依據。
八、紀律
(一)所有會員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年檢工作,認真填寫《年檢申報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省協會秘書處。所填報情況及數據要準確可靠,不得弄虛作假、瞞報漏報。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責令重新填報、直至取消年檢資格并在媒體上予以曝光。
(二)參加年檢的工作人員應態度認真、客觀求實、公正無私、嚴格把關。對于玩忽職守、甚至幫助年檢企業弄虛作假、蒙混過關、吃請收禮的,一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勸退等處罰。
(三)年檢機構及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受檢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四)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整個年檢過程要自覺接受會員、監事、媒體、社會的監督。
九、附則
(一)本暫行辦法自省裝協理事大會審議通過后施行。由省裝協秘書處負責解釋。
(二)本暫行辦法未盡事宜將由協會秘書處在年檢通知中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