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裝協[2018]1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8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8〕86號)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2234號)精神,為做好2018年度廣州市建筑裝飾工程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報范圍
廣州市范圍內從事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技術人員,具體評審專業范圍及職稱名稱詳見附件2。
二、受理材料時間、地點
(一)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 8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申報評審建筑裝飾工程高、中、初級職稱的人員,應將評審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報送至廣州市建筑裝飾行業協會,逾期不再受理。如“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上無數據者,將不受理其紙質申報材料。
(二)申報人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至申報2018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著作)、學歷(學位)證等,均不作為申報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三)2018年廣州市“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關閉時間為9月30日17:00。
(四)受理申報材料地點:廣州市建筑裝飾行業協會,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中路376號浩蘊商務大廈22樓秘書處,聯系人及電話:莫耀泉,83327078。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資格條件
今年建筑裝飾工程高、中、初級職稱申報評審按廣東省人事廳2000年頒布的《廣東省建筑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廣東省建筑專業工程師資格條件》和省、市相關規定執行,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參照《廣州市建筑裝飾專業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評審細則(試行)》(詳見附件1)。
(二)學歷、資歷條件
按照《關于印發〈申報評審、認定專業技術資格學歷資歷條件指引〉的通知》(穗人發[2012]9號)等有關要求執行。
在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可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三)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期間,在具有“CN”或“ISSN”號期刊上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需公開發表論文2篇,申報工程師資格需公開發表論文1篇。科技人員申報職稱時,論文篇數不足可用業績成果替代論文,參見《關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通知》(穗人社函[2018]2234號)附件3職稱評定業務有問有答(2018年更新版)。
(四)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繼續教育條件
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及繼續教育條件本評委會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要評價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及有繼續教育條件要求的,由用人單位在職稱推薦申報環節增加相關要求。
(五)轉系列、轉崗位評審條件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的,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屬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擬轉系列同級別職稱,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以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申報人轉系列后,晉升高一級的職稱時,其資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可從轉系列前取得同等級職稱時起算。此前用于轉系列申報同等級職稱所使用過的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仍可作為轉系列后晉升高一級職稱評審的有效材料。
沒有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申報同一系列或同一專業的兩個資格。專業技術人員轉換崗位后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申報現崗位職稱,不受所屬系列、專業的限制。申報評審時應在申報材料中說明,并向評委會提交崗位轉換的相關證明,證明可以是聘書、合同、單位證明等形式,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條件應從事現崗位起算,同時把原崗位職稱《評審表》(復印件)作為申報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評審。
(六)高級工程師評審繼續實行面試答辯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擴大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面試答辯專業范圍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703號)要求,今年我市建筑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繼續實行面試答辯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凡申報建筑裝飾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的人員,均須在評委會專業組評審階段參加面試答辯。有關面試答辯的具體事項屆時以短信通知為準。不按時到場答辯者,申報材料不提交評委會評審。
四、申報程序
(一)廣州市建筑裝飾工程技術高、中、初級資格評審委員會的申報評審工作,采用網上申報并同時報送紙質材料的方式進行。申報人需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 (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進行網上申報、提交至單位加具意見后,再生成有關用表。申報人均需在“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上傳“證書、證明材料”(今年暫不要求掃描上傳個人業績、成果材料)。申報人在網上申報職稱時,請登陸“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仔細查閱“職稱評定有問有答”的內容。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落實好“評前公示”,評審通過人員“評后公示”的雙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填寫評價意見和公示情況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嚴格按照省市職稱評審工作要求,實行法人單位、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報送,堅持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申報人務必如實申報,有關單位和主管部門務必嚴格把好審核關,杜絕違紀違規情況的發生。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今年申報(或評審通過)的資格,并按省、市有關職稱政策處理。
五、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一)所提交的評審材料不符合資格評審規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的。
(二)填寫表格不符合規范要求,必填欄目空白或填報材料不真實的。
(三)不按規定時間、程序申報和呈送的。
(四)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六、關于評審收費
根據《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穗發改〔2018〕525號)和《關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通知》(穗人社函[2018]2234號)文的規定,免收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含認定、論著鑒定費、答辯費)。
附件:1、廣州市建筑裝飾專業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評審細則(試行)
廣州市建筑裝飾行業協會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