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
根據《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評優辦法》及其《廣州市建筑裝飾優質和建筑裝飾中小型優質工程獎評選工作指南》,我會決定繼續開展年度的建筑裝飾優質工程評選復查活動,并做好推薦上報工作。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范圍:凡符合申報評選規定,并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竣工驗收的公共建筑裝飾類、古建筑類、住宅裝修類、建筑幕墻類工程,均可以施工、監理單位為主自愿申報。
二、申報資料要求:
1、填寫好“廣州市建筑裝飾和中小型優質工程獎申報表”原件一式二份,單獨裝釘(詳在www.gzada.org廣州建筑裝飾網下載);
2、以下資料依次序用A4規格紙加上色紙間隔,按精美封面要求裝釘成冊:
(1)申報資料總目錄、工程施工過程和竣工后現場實拍照片5至8張(4R照片用A4規格紙托底)各一份,并把“申報表”和照片資料刻錄成光盤一張;
(2)企業資質等級證書、項目經理證書、建設工程資料員(裝飾)培訓結業證或建筑裝飾工程資料管理員崗位再培訓證復印件各一份;
(3)工程開工報告或中標通知書、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消防驗收證明和竣工后室內環境質量檢測證明資料復印件各一份;
(4)建筑裝飾和幕墻工程主要部分合同、補充合同、工程施工結算書(未能結算的提交甲方證明)、施工總結復印件各一份;
(5)如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增加結構荷載的,要出具經設計及有關單位的認可文件復印件一份;
(6)建筑幕墻類工程申報資料除上述要求外,另需出具該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合格證明、隱蔽工程的性能檢測記錄、計算書、節點圖等資料復印件各一份。
三、申報時間、地點:
1、申報時間至2014年3月30日止,逾期不候;
2、資料受理地點:廣州市海珠區新港中路376號浩蘊商務大廈22樓廣州市建筑裝飾行業協會工程委員會,電話:020-83327078、83365353,聯系人:余振文、陳鈺玲;
3、按每項申報工程收取人民幣5000元(含報名費2000元),作為技術服務費用,在提交申報資料時一併繳交。通過對申報資料審查齊全的工程將在2014年3月至4月份進行復查。
廣州市建筑裝飾行業協會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