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及有關單位:
為了推廣職業規范,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技能,學習技能、應用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會氛圍,根據粵人社函〔2013〕834號文件精神,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廣東省工業工會將聯合舉辦“2013廣東省‘嶺南杯’裝飾涂裱工職業技能大賽”,經多次組織專家研討審定,現將《2013廣東省‘嶺南杯’裝飾涂裱工職業技能大賽組織實施方案》印發給各單位,請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委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各單位在實施過程中,如有疑問請與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聯系。
組委會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0-87616026 37625479 37230826 37230811
傳真號碼:020-87312162
大賽郵箱:gdda@vip.163.com nzs100@163.com
聯 系 人:鄧老師 張老師 羅老師
一、競賽宗旨
為了推廣職業規范,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會氛圍。根據粵人社函[2013]834文件部署要求,經競賽組委會專家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組織機構
2013廣東省“嶺南杯”裝飾涂裱工職業技能大賽競賽組委會
(一) 組委會委員
1.主 任:陸 旭 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會長
孫高山 廣東省工業工會主席
2.副主任:
吳蒙友 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秘書長
傅培德 廣東省工業工會副主席
3.委 員:
郭 爽 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副秘書長
李 毅 廣東省裝飾職業培訓學校校長
(二) 組委會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郭 爽(兼) 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副秘書長
副 主 任:李 毅(兼) 廣東省裝飾職業培訓學校校長
成 員:陸文超 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
鄧永金 廣東省裝飾職業培訓學校
張苑暉 廣東省裝飾職業培訓學校職業技能鑒定所
(三)競賽組
負責協調競賽主辦、承辦、協辦等有關事宜的工作,負責制定大賽經費預算方案、籌集方案以及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組長:郭爽
成員:陸文超
(四) 賽務組
負責制定競賽規則、參賽選手守則等競賽管理技術文件;負責競賽的組織和監考工作,包括試卷保管、收發、考場安排、參賽選手的資格審查等工作。
組長:李毅
成員:鄧永金
(五)仲裁組
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受理各代表隊的申訴;檢查和監督各工作機構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和執行《比賽規程》的情況;負責競賽過程中爭議、投訴和違紀的裁定。
(六)綜合宣傳、材料組
負責宣傳信息的發布、資料整理和競賽獎勵計分。
組長:郭爽
成員:陸文超、張苑暉
(七)后勤保障組
負責安排決賽有關人員的報到、食宿、交通工作;決賽場地的布置、競賽的安全以及賽場醫護人員的配備等后勤保障工作。
組長: 鄧永金
成員: 張苑暉
(八)主辦、支持單位、承辦、協辦、支持單位
主 辦 單 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技術支持單位: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承 辦 單 位: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
協 辦 單 位:廣東省裝飾職業培訓學校
三、競賽項目、競賽標準、組別
(一)競賽項目:裝飾涂裱工
(二)競賽標準:高級工
(三)組 別:職工組和師生組
四、參賽選手資格(條件):
(一)職工組:團體參賽形式。
1、團體參賽對象:
本省裝飾企業、環境藝術設計等相關設計企業及施工單位。
2、團體賽參賽條件:
來自同一單位的3人參賽者可組隊參加團體競賽,
(二)師生組:團體參賽形式。
1、團體參賽對象:
廣東省各類普通高校(高職高專以上)及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室內、景觀、藝術設計及其他相關專業的教師和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2、團體參賽對象:
來自同一學校的教師1人和學生2人組隊參加團體競賽。
五、決賽時間、地點:
決賽時間:
理論知識競賽時間:60分鐘
操作技能競賽時間:90分鐘
地點:待定
六、獎勵辦法
(一)根據粵人社函2013【834】號文件規定、獲得前三名的選手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廣東省技術能手”榮譽稱號(按決賽參賽團體在30個以上條件執行);
(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參賽的職工組選手以及師生組的選手,理論知識和實操成績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發三級職業資格證書。
七、競賽程序
(一)報名辦法:
1、報名需交納的資料
(1)報名表一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交學生證)復印件各一張;大一寸白底免冠直邊彩照4張。
(二)參賽費
職工組:1800元
師生組:1500元
(三)制發參賽證:
由大賽組委會,對選手遞交的資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選手,由大賽組委會制發參賽證。
(四)決賽
選拔賽由各參賽單位自行組織,在規定時間內將參加決賽的選手報名表統一報到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決賽分為理論知識和實操兩部分進行。其中實操為現場實際操作。
1.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60分鐘,筆試閉卷形式完成;
2.操作技能考試:以團體分工合作完成。分為粉刷乳膠漆、粘貼墻紙,
時間:90分鐘。(實操是在1.8米X1.8米的墻體的正反面,一面是粉刷乳膠漆,乳膠漆刷兩種顏色、一面是粘貼墻紙,實操工具自備)。
八、競賽規則
(一)選手須知
1.參賽選手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并攜(佩)戴大賽組委會簽發的選手證參加比賽。
2.參賽選手必須按比賽時間,提前15分鐘檢錄進入賽場。并按照指定的編號位參加比賽。遲到15分鐘者不得參加比賽。離開賽場后不得在賽場周圍高聲談論、逗留。
3.參賽選手應嚴格遵守賽場紀律,不得將相關技術資料和工具書帶入賽場。所有的通訊工具和攝像工具不得帶入比賽現場。
4.參賽選手在比賽過程中不得擅自離開賽場,如有特殊情況,需經評審人員同意后作特殊處理。
5.參賽選手在比賽過程中,如遇問題需舉手向裁判人員提問,選手之間互相詢問按作弊處理。
6.當聽到大賽結束命令時,參賽選手應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賽時間。離開比賽場地時,不得將草稿紙等與比賽有關的物品帶離現場。
7.各參賽團體著本單位統一服裝進場。
(二)賽場規則
1.各類賽務人員必須統一佩戴由大賽組委會簽發的相關證件,各參賽單位統一著本單位服裝。
2.各賽場除現場評委、安全巡視和賽場配備的工作人員以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賽場。
3.新聞媒體等進入賽場必須經過組委會允許,并且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響比賽進行。
4.各參賽選手的陪同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賽場。
九、裁判組織
由大賽組委會聘請國內行業專家組成大賽考評委員會,負責大賽評判工作。(具體名略)
十、申訴與仲裁
(一)申訴
1、參賽選手對不符合競賽規定的設備、工具和設備,有失公正的評審、計分,以及對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等,均可提出申訴。
2、選手申訴均須按照規定時限用書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組提出。仲裁工作組要認真負責地受理選手申訴,并將處理意見盡快反饋當事人。
(二)仲裁
1、為保證比賽順利進行,保證比賽結果公平公正,組委會下設仲裁工作組。仲裁工作組負責受理大賽中出現的所有申訴并進行仲裁。
2、仲裁工作組的裁決為最終裁決,參賽選手不得因申訴或對處理意見不服而停止競賽,否則視棄權處理。
十一、競賽守則
(一)參賽選手守則
1、嚴格遵守技能大賽的規則、技能大賽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尊重評審和賽場工作人員,自覺維護賽場秩序。
2、佩帶參賽證件進入比賽場地,并接受評審員的檢查。
3、進入賽場前須將手機等通訊工具交賽場相關人員妥善保管。
4、比賽過程中不準互相交談,不準偷看暗示,不準擅自離開現場。
5、比賽結束時間到達,應立即停止答題和操作,不得拖延比賽時間。
6、愛護比賽場所的設施、設備等,不得人為損壞比賽設備。
7、如對評審員有異議,應24小時內由所在賽區領隊向大賽仲裁組以書面形式提出。
(二)裁判員工作人員守則
1、服從大賽組委會的領導,遵守職業道德、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切實做到嚴格認真,公正準確,文明評審。
2、必須佩帶裁判證件,儀表整潔,語言舉止文明禮貌,接受仲裁組成員和參賽人員監督。
3、保守比賽秘密;比賽期間,不得向選手泄漏、暗示大賽秘密。
4、嚴格遵守比賽時間,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長。
5、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
6、監督選手遵守比賽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不得無故干擾選手比賽。正確處理比賽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7、遵循公平,公正原則,維護賽場紀律,如實填寫賽場記錄。
(三)仲裁工作人員守則
1、在仲裁組長領導下,按照職責,獨立負責地做好仲裁工作。
2、檢查和監督各工作機構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和執行《比賽規程》的情況。
3、依據有關規定,認真負責地受理各代表隊的申訴。
4、對競賽過程中出現的泄密現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四)工作人員守則
1、在組委會及下設工作機構負責人的領導下,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肅認真的態度和嚴謹細致的作風做好工作。
2、熟悉《比賽規程》,認真執行比賽規則,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關規定辦事。
3、服從領導,嚴格遵守比賽紀律,發揚團結互助精神。
(五)保密守則
1、計分安排專人負責,全程在評審人員及工作人員監督下操作。
2、參賽選手的比賽成績由大賽組委會審定后,交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一公布。
十二、聯系方式
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秘書處 郭 爽 電話: 020- 37656479 傳真:020-87683112
廣東省裝飾職業培訓學校 李 毅 電話:020—37230826
網址:www.chinagdda.com 網址:www.nzs.com.cn
十三、本實施方案條款的解釋歸2013年廣東省“嶺南杯”裝飾涂裱工職業技能大賽競賽委員會。
十四、附件。
附件:
1、2013年廣東省“嶺南杯”裝飾涂裱工職業技能大賽(職工組)報名表.doc
2、2013年廣東省“嶺南杯”裝飾涂裱工職業技能大賽報名表(師生組).doc
3、2013年廣東省裝飾涂裱工職業技能大賽報名匯總表.doc
2013廣東省“嶺南杯”裝飾涂裱工職業技能競賽組委會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