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
為了鼓勵裝飾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和設計師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與創新設計水平,經研究決定,對2012年度中作出成績的項目經理和設計師進行評比表彰。現將評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立評審委員會
同張裝協(2012)17號文中所明確的評委各成員。
二、評選原則
1、“優秀項目經理”和“優秀設計師”每年評選一次。
2、各企業根據評選條件,推薦申報。
3、申報單位必須是張家港市裝修裝飾行業協會(商會)會員。
三、評選范圍和條件
(一)、優秀項目經理
1、申報條件:
⑴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管理,嚴格執行合同條款,未發生違約及因主觀原因造成的合同糾紛和投訴。
⑵、施工程序和施工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工程項目施工中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⑶、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管理中,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無等級傷亡事故。
⑷、年內獲得1項以上全國、省、市(含本市)裝飾優質工程獎。
2、申報資料要求
⑴、填寫《張家港市建筑、家庭裝飾工程優秀項目經理申請表》
⑵、獲獎證明、項目經理聘用證明(復印件)
(二)、優秀設計師
1、申報條件
⑴、是企業的業務骨干,具有一定專業設計水平,設計創新意識強。
⑵、年內獲得1項以上全國、省、市(含本市)裝飾工程優秀設計獎或其他優質工程獎的主要設計師。
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不向客戶索取推薦的材料回扣。
2、申報資料要求
⑴、填寫《張家港市建筑、家庭裝飾工程優秀設計師申請表》
⑵、獲獎證明復印件
四、評審程序
“優秀項目經理”、“優秀設計師”申報由所屬企業推薦,市行業協會(商會)評委初審和協會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
五、獎勵
1、獲獎者,由協會(商會)頒發張家港市裝修裝飾企業“優秀項目經理”、“優秀設計”證書和獎品。
2、各企業可酌情給予獲獎者獎勵。
3、向省、市推薦此類個人優秀獎項的評選。
六、申報時間:下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止
張家港市裝修裝飾行業協會
張家港市建筑裝飾行業商會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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