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評審申報材料須知
一、申報所需材料
1、省人事廳統一制式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2、省人事廳統一制式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一式2份;
3、省人事廳統一制式的《(中高)級工程師申報簡表》一式15份;
4、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個人業務自傳一式15份;
5、所在單位推薦意見(含對申報人上報材料真偽的意見,以及要出現經單位公示的意見),加蓋公章;
6、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7、申報人參加工作時的合格學歷證書或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8、申報人《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及《聘約》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9、申報人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或免試證明材料;
10、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11、申報人任現職以來論文、論著或其它能證明申報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2、個人承諾書一份(手寫);
13、《繼續教育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14、申報人兩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貼評審表上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二、申報材料的裝訂要求
1、將上述(一)申報所需材料5-13項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要求裝訂的材料封面和內容統一為A4紙幅面,凡打印內容一律為仿宋三號字體。
2、申報材料必須實事求是,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當年的評審資格,三年內不得申報。
3、材料要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工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不得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