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編號:YCZ2012029
二、采購項目名稱:遠安縣博物館裝飾裝修工程詢價采購
三、采購內容:
3.1項目概況:遠安縣博物館裝飾裝修工程位于縣文體局7樓,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框架結構,工程量見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
3.2計劃工期:30日歷天。
3.3工程范圍:以建設單位(業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為準。
3.4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3.5工程安全要求:達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標準,無重大安全事故。
四、供應商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4.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6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洽談。
4.7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A、供應商必須是獨立法人企業,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
B、供應商必須執有經工商、稅務、建設等行政部門年審合格的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C、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或建造師)資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專業建造師注冊證,且證書上的注冊單位為供應商;
D、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E、供應商必須具有遠安縣建筑業協會核發的年度備案證,且投入本項目的人員必須是備案證上的人員,人員證書必須經驗證并加貼防偽標簽。
五、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購實行資格后審,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的詳細要求見本項目談判文件中的第17條 《詢價響應文件的審核》規定。
六、談判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競談者,請于2012年7月24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3時至6時,在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大廳綜合招投標中心持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被委托人身份證(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提供復印資料1份)領取詢價文件。
6.2 詢價文件不收費。
七、談判保證金繳納
7.1詢價保證金金額為2000元(大寫貳仟元整),由遠安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統一收取。談判申請人在2012年7月30日下午5時30分(進賬截止時間)前將談判保證金匯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未在進賬截止時間前提交的詢價保證金,其詢價響應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未成交單位投標保證金在采購人與成交單位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還,成交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提交履約保證金后3日內退還, 所有保證金均不計利息。
7.2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單位基本帳戶以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帳戶(匯款時必須注明所投采購項目名稱: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三峽分行遠安支行
開戶地址:湖北省遠安縣鳴鳳鎮解放路26號
開戶名稱: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綜合招投標中心
賬 號:1807 0708 2920 0001 473
咨詢電話:0717—3812842
款項到帳后,投標申請人憑銀行進帳回執單及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 (提供復印件1份),在開標前至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綜合招投標室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1)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遠安縣政府采購中心簽訂合同的;
2)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或未經采購人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
八、響應文件的遞交
8.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詢價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年7月31日下午3時30分,地點為遠安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
8.2詢價供應商須在談判截止時間前將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遠安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8.3采購代理機構接收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12年7月31日下午2時30分---3時30分。
九、談判時間及地點
9.1時間:2012年7月31日下午3時30分。
9.2地點:遠安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十、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遠安縣政府門戶網、遠安行政服務網上發布。采購公告發布起始時間為2012年7月24日。
十一、聯系方式
詢價人:遠安縣博物館 代理機構:遠安縣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 遠安縣鳴鳳鎮 地址:遠安縣鳴鳳鎮鳴鳳大道35號
聯系人:曾毅 聯系人:湯濤
聯系電 話:13487259608 聯系電話:0717-3815020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