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湖南稅務高等專科學校
地 址:長沙市雨花區(qū)中意路324號
聯(lián)系人:羅先生 電話:0731-82648066
二、采購項目情況:
1、采購項目名稱:湖南稅務高等??茖W校紅葉樓大廳等維修改造項目
2、招標編號:HNXXZT2012-166
3、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4、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2012年7月5日
5、項目建設地點:湖南稅務高等專科學校校內
6、采購范圍:紅葉樓大廳等維修改造項目施工,詳細內容以采購文件中所附“工程量清單”為準。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要材料須經采購人簽認后方可用于工程。
8、工期要求:簽定合同后25日歷天內完工
9、質量標準:合格工程標準
10、保 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0年第80號令規(guī)定進行保修
三、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裝飾專項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且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2、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相關專業(yè)的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及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無在建項目,且近三年至少有一個類似項目經驗(即三星級以上酒店裝修工程,以合同和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表〈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為準),類似工程經驗有效時間為該公告發(fā)布前36個月內(以竣工驗收備案表上建設單位簽字的時間為準);
3、符合以上資質要求,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合格企業(yè);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為了防止掛靠等現(xiàn)象,采購人保留對投標人及其擬任項目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類似項目業(yè)績進行現(xiàn)場考察的權力,如發(fā)現(xiàn)有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或有所提供的有關情況、文件、證明等資料與經查實的事實不符的行為,一律取消其投標資格;
6、本次同時發(fā)布公告的“湖南稅專外聘教師接待用房維修改造項目”和“湖南稅專紅葉樓大廳等維修改造項目”,各投標人只可就其中一個項目進行投標報名。
四、《競爭性談判文件》發(fā)售辦法:
1、發(fā)售時間:從2012年7月5日起至2012年7月15日止,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休息)。逾期不予辦理。
2、發(fā)售地點:采購代理機構(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號建鴻達1801室)。
3、文件售價(人民幣):400元/本(售出后一概不退)。圖紙押金1000元/套(開標后七天內,圖紙無損退還的,押金無息退還)。
4、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方式:有意向參與競標的單位必須派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持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和本人社保證明等資料原件及年檢合格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資格條件中要求具備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等;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身份證、社保證明及其類似項目證明(須提交類似項目合同、竣工驗收報告)等資料原件購買。省外的施工企業(yè)需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購買。其中“社保證明”需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以上人員在投標單位近三個月(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交納社保的證明原件。
以上所有資料驗原件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份。
五、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2年7月16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六、投標及開標地點:采購代理機構會議室(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號建鴻達現(xiàn)代城1801室)。
七、投標人如認為競爭性談判文件存在歧視性條款的,可向湖南省國稅局集中采購中心反映。
八、采購代理機構:湖南新星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號建鴻達現(xiàn)代城1801室
聯(lián)系人:康 艷 段得前 曹 倩
電 話:0731-84452269
傳 真:0731-8225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