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電力公司科技咨詢中心二期已經立項部門批準建設(立項批文號:寧計投資字[2004]479號)。
工程所需資金來源:國有資金 ,現已落實。本工程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報名人參加投標。該工程項目的總投資額 46000萬元 ,建筑面積 95000平方米 。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一、本招標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江蘇省電力公司科技咨詢中心二期
2.初步發包方案編號:
3.工程地點:南京市建鄴區奧體大街
4.工程類型: 大型工程
5.建設內容:建筑幕墻工程
6.結構類型: 框架結構
7.幕墻面積:23000 平方米
8.工期要求: 2012-4-1~2012-10-31
9.工程合同估算價: 3000萬元
招標內容:建筑幕墻工程施工
二、投標報名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等級及范圍: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
2.項目經理資質類別和等級: 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壹級。
3.投標申請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網上投標報名時間:
2012年2月14日8時30分至2012 年2月20日17時00分。
四、資格審查辦法:
1.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預審方法按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及有關法規文件的規定執行。
2.本工程按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中規定的必選條件加可選條件作為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
其中必選條件為: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
(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許可證;
(7)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或原有在建工程,經原發包人同意已辦、理變更手續,且變更時間超過六個月的。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中可選條件為:
(1)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驗收證明書的簽訂日期為準)的單體建筑工程幕墻面積20000m2及以上或單項合同金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幕墻工程施工。
(2)企業榮譽
以上所指:企業自2010年2月1日以來獲得省優工程(僅限建筑幕墻工程)榮譽稱號,或自2009年2月1日以來獲得魯班獎榮譽稱號。
(3)項目經理榮譽
以上所指:項目經理自2010年2月1日以來獲得省優工程(僅限建筑幕墻工程)榮譽稱號,或自2009年2月1日以來獲得魯班獎榮譽稱號。
3.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
(1)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量不足9家時,招標人將逐級減少或降低可選必要合格條件,重新發布招標公告并資格預審(前次報名的投標申請人.招標代理機構將逐一通知其重新報名并發放新的資格預審文件),直至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少于9家為止。若全部可選必要合格條件全部取消后,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仍不足9家,招標人將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2)若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9家時,將根據蘇建招(2010)333號文件的規定,對擬派投標項目經理進行答辯,確定9-11家單位入圍參加投標。
五、其他:
無。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投標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參加投標:
1.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2.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行為,被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公示且公示期未滿的。
七、本公告發布日期從2012-2-14到2012-2-20為止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西路88號
聯系人:周童 于娜
手機:1560124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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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10-60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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