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工商部門集中組織力量對部分燈具市場、建材超市銷售的臺式、落地式等不同安裝形式,白熾燈、熒光燈等不同光源類型的各種可移式通用燈具進行了質量監測。上海市工商局表示,被監測的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插入損耗/騷擾電壓不合格、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外部接線截面積)不合格、耐久性試驗和熱試驗(耐久性試驗)不合格、結構(平穩性)/結構(夾緊力)不合格等主要問題。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公布的燈具質量監測報告顯示,有13個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專業市場銷售的有4個批次,占不合格商品總數的30.8%。不合格產品在城大燈具市場、家樂福虹口店、百安居梅隴店等市場有售。“歐司朗”、“歐普”等名牌也在不合格之列。
監測發現,百安居梅隴店銷售的2個批次分別標稱由平湖榮星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臺燈”(型號規格:TL-3148/MAX25W)、標稱由中山市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可移式燈具”(型號規格:MT-HYOT-02/11W;生產日期或批號:2010/12/20),耐熱耐火和耐起痕(耐熱)均不合格。
此外,家樂福虹口店銷售的“歐司朗”牌飛行蛋夾燈(型號規格:RHN-TW13W-EGGYL/13W),對安裝平面的夾持力不符合標準規定,被判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