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羅萊”商標,在網上銷售假冒的羅萊家紡床上用品。6月14日午,南通通州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依法對網店老板王某作出宣判,以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經查,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期間,網店老板王某在未經羅萊商標所有人羅萊家紡股份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采用非法手段獲取印有“LuOLAI”或“LuOLAI+羅萊家紡”注冊商標標識的水洗標、吊牌等,并將這些標牌懸掛至從其他廠家購買的床上用品上,造成消費者的誤認。之后,王某通過其在淘寶網上注冊的網店,銷售上述假冒羅萊注冊商標的商品,非法經營額共計人民幣194986.4元。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違反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所有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